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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7证券简称:网宿科技公告编号:2023-095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蒋薇女士、李东先生、黄莎琳女士、李伯洋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丽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蒋薇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625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0.0232%),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0625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0.0058%)。
2、公司副总经理李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625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0.0232%),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0625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0.0058%)。
3、公司副总经理李伯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0.0310%),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75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0.0077%)。
4、公司副总经理黄莎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918102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0.0379%),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9526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0.0095%)。
5、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丽萍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6028384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0.2491%),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7096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0.0623%)。
上述股东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网宿科技”)于2023年8月4日收
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蒋薇女士,副总经理李东先生、黄莎琳女士、李伯洋先生和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丽萍女士分别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计划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
蒋薇5625000.0231%0.0232%
李东5625000.0231%0.0232%
黄莎琳9181020.0377%0.0379%
李伯洋7500000.0308%0.0310%
周丽萍60283840.2473%0.249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减持原因、减持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
例拟减持股份数拟减持股份量占目前剔除序股东名数量占目前减持原因拟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回购专户股份号称公司总股本数后公司总股的比例本的比例缴纳股权不超过
1蒋薇集中竞价交易0.0058%0.0058%
激励相关140625股税费及其他个人资不超过
2李东集中竞价交易0.0058%0.0058%
金需求140625股不超过
3李伯洋集中竞价交易0.0077%0.0077%
187500股
集中竞价交不超过
4黄莎琳0.0094%0.0095%
易、大宗交易229526股个人资金需求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
5周丽萍0.0618%0.0623%
、大宗交易1507096股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计划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2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3、股份来源:周丽萍女士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黄莎琳女士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蒋薇女士、李东先生、李伯洋先生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
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周丽萍女士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周丽萍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周丽萍女士在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
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减持所持网宿科技股份且不会制定相关减持计划;如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本人同意由此所得收益归网宿科技所有,并愿意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周丽萍女士在2017年3月14日公司披露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承诺:在本预案披露后六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4、周丽萍女士在2017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中承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丽萍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二)黄莎琳女士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黄莎琳女士在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
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减持所持网宿科技股份且不会制定相关减持计划;如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本人同意由此所得收益归网宿科技所有,并愿意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黄莎琳女士在2017年3月14日公司披露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中承诺:在本预案披露后六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
3、黄莎琳女士在2017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中承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莎琳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薇女士、李东先生、李伯洋先生不存在与拟减
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蒋薇女士,副总经理
李东先生,副总经理黄莎琳女士,副总经理李伯洋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丽萍女士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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