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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关于子公司涉诉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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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关于子公司涉诉进展的公告

zxt456 发表于 2023-8-17 00:00:00 浏览:  86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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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5证券简称:城发环境公告编号:2023-068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诉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调解结案。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诉讼涉案金额:该诉讼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案总金额约11700.03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该诉讼不涉及许平南公司相关责任,
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一、诉讼基本情况
G312线西峡内乡界至丁河段公路新建工程PPP项目施工单位河南天成路桥建
设有限公司向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城发环境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许平南公司”)银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诉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3年5月,许平南公司收到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豫1324民初19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原告撤回对被告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西峡县惠民交通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2023年7月,许平南公司收到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豫
13民终3463号民事调解书,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相关协议,许平南公司无需承担
法律责任,且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的解决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豫1324民初1970号;
(二)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豫13民终3463号。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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