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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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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稳稳的 发表于 2023-8-18 00:00:00 浏览:  56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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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3证券简称:扬杰科技公告编号:2023-070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8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扬杰科技5号厂
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勤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2人,代表股份2628694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49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56471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674%;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6人,代表
股份6397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6%。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37人,代表股份6915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72%。
3、境外发行证券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持
有人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517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7%。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25865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4%;
反对9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632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097%;反对9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3723%;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8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8134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62%;
反对58680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23%;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59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97%;反对5868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84.8522%;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8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625973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5%;
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643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658%;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2161%;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2625958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9%;
反对8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6420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441%;反对8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2378%;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2626011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9%;
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647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208%;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1611%;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表决结果:同意2626043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
反对7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650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670%;反对7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1149%;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2626011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9%;
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647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208%;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1611%;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626008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8%;
反对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6470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164%;反对8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1655%;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26059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8%;
反对7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652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902%;反对7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0917%;弃权187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颜爱中律师、唐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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