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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58证券简称:东方证券公告编号:2023-03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中山南路119号1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4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3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746381450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62911459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1172668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4.0925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2.712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1.380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金文忠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0人,非执行董事俞雪纯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弘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执行董事程峰先生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8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如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律师以及高伟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免去程峰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624453474 99.8716 3926163 0.1082 734960 0.0202
H股 116391917 99.2539 826000 0.7044 48936 0.0417
普通股合计:374084539199.852247521630.12687838960.0210
1.02关于选举李芸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624610151 99.8759 4504446 0.1241 0 0.0000
H股 116799252 99.6013 467601 0.3987 0 0.0000
普通股合计:374140940399.867349720470.132700.0000
2(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免去程峰先
1.01生为公司非执行136202477499.658939261630.28737349600.0538
董事的事项关于选举李芸女
1.02士为公司非执行136218145199.670445044460.329600.0000
董事的事项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雷丹丹律师、曹江玮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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