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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兴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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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兴股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苏晨曦 发表于 2023-8-19 00:00:00 浏览:  53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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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5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债券代码:123144债券简称:裕兴转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二〇二三年八月
1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特别提示
1、《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94人,具体参
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通过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份。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资金总额不超过1097.38万元,资金来源为员
工自有资金及其他合法合规方式获得的资金。不涉及杠杆资金,公司不提取激励基金。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上市公司已回购的本公司股票。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批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
7、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除副总经理缪敬昌、财务总监王长勇、监事瞿红卿和监事姚炯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
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2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3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目录
声明....................................................1
特别提示..................................................2
目录....................................................4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6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7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7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7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及规模...................................9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9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9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10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及展期安排..................11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11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规性...............................11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11
(四)其他禁售规定............................................12
(五)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履行程序......................................13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14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5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16
八、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7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续信息披露................................18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1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18
(三)持股计划存续期信息披露.......................................18
十、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19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19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19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20
(四)持有人情况变化时的处置办法.....................................2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22
(一)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22
(二)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
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持续聘用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
4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行。...................................................23
(三)关于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所获得的收益如何纳税按相关规定执行。持有人参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所获得收益税收政策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23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3
5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长期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企业及员工价值的最大化;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三)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6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并根据“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的原则确定及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确定如下: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及管理骨干、内聘中
高级职称、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获得公司优秀员工及标兵等荣誉称号一定次数,及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员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参加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公司规章制度、职
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指导意见》规定的“以岗定股”原则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1097.38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097.38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5.52元/股,拟认购股份数合计198.80万股。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94人,其中,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预计4人,累计认购22.50万股,占员工持股计划总股份的11.32%;其他员工累计认购股份预计176.30万股,占员工持股计划总股份的88.68%。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
7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次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认购股份(万认购份额(万姓名职务比例%股)份)
缪敬昌副总经理8.504.2846.92
王长勇财务总监8.504.2846.92
瞿红卿监事4.502.2624.84
姚炯监事1.000.505.52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4
22.5011.32124.20
人)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90
176.3088.68973.18
人)
合计198.80100.001097.38
注:参与对象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上述参加人员中,不存在参加人员为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8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及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自筹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涉及杠杆资金,公司不提取激励基金;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097.38万元。参加员工应缴纳的资金总额为员工认购的股数,按每股5.52元计算得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股数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持有人应按照认购股数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以员工持股计划缴款通知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1、股票来源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22、2021-023)。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公司于5月28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之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2.84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根据2021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公司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6566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27%,最高成交价为11.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2425402.46元(含交易费用)。截至本计划草案出具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票6566000股。
9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5.52元/股。定价依据为公司回购股份平均成本的5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以兼顾受让员工和公司的利益为原则,综合公司以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经验,依据公司回购股份的成本价格进行定价,该价格是科学合理的,既保持员工激励的有效性,也不损害公司利益。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97.38万元,对应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98.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9%。
10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及展期安排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规性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的前12个月内为本计划锁定期,锁定期内,本计划不得卖出所持有的裕兴股份股票。锁定期满后,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分三批解锁。
第一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第二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第三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体现了员工持股计划的长期性,同时建立了业绩考核指标,有效促进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遵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在满足如下“(四)其他禁售规定”的前提下,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股票的卖出。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1、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批股票的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
30%。
第二批股票的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
11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60%,或者公司2023年聚酯薄膜销量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72%。
第三批股票的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
100%,或者公司2024年聚酯薄膜销量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135%。相应批次股
票若未达成业绩考核指标,出售此部分已解锁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前述资金总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在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基础上,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设立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个人绩效考核以公司现有的绩效管理体系为基础,绩效考核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在达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前提下,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每个解锁批次归属于持有人的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归属比例100%100%50%0%
在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归属于个人的股份数量=个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量*归属比例。
对于不归属持有人的股票,出售此部分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前述资金总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
在存续期内,若持有人发生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情形的,其在员工持股计划内的份额保持不变,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不再纳入解锁条件;若持有人死亡,其在员工持股计划内的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且保持不变,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不再纳入解锁条件。
(四)其他禁售规定
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2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履行程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定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
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自律监管指引2号》规定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13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对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处理: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
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以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作为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假设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全额认购,公司于2022年6月将标的股票198.80万股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解锁所持标的股票,假设授予日公允价值以4月15日收盘价11.44元作为参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各期利润影响金额(税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股份支付费用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合计
382.50529.60205.9658.841176.90
注:上述数据是初步测算结果,仅供参考,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经初步测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预计对存续期内各年度的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14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计划以及《管理细则》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对本计划资产进行管理,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全部出售且资产分配完毕并办理完毕本计划注销之日止。
15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一)副总经理缪敬昌、财务总监王长勇、监事瞿红卿和监事姚炯是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拟参与对象,因此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对象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尚未成立,管理委员会尚未完成相应的任命程序,公司将在相关程序完成后及时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已存续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6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八、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17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续信息披露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必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表决权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
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三)持股计划存续期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且对员工持股计划造成重大影响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员工持股计划变更、提前终止,或者相关当事人未按照约定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的;
2、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适合参与持股计
划等情形,且合并持有股份达到员工持股计划总额10%以上的;
3、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
利主张的;
4、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5、出现单个员工所获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达到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
6、触发兜底等安排但未能如期实现的;
7、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8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十、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受让取得的公司已完成回
购的社会公众股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1、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
经管理委员会、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质押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
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4、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至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
5、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在依法扣除相关管理费、税费后,
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6、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
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7、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
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19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的,在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四)持有人情况变化时的处置办法
1、取消持有人参与资格
存续期内,对于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由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收回或处置其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
(6)持有人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对于员工被取消持股计划资格时已解除锁定部分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将其中归属于被取消资格员工出资比例的份额处置,所得金额扣除相关税费后返还员工;对于尚未解除锁定部分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总价=未解锁比例*min(被取消资格员工初始出资成本,员工持股计划市值*员工出资比例),员工持股计划市值由以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
针对前款所述的收回份额,管理委员会应确定受让的员工范围,并对份额受让价格及相关限制条件进行约定。员工以自愿的原则予以受让。若在本员工持股
20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计划存续期内没有完成前述受让程序,则收回的持有人份额由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份额享有。
2、岗位变更
本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岗位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持有人所持份额调整的情形
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情形的,持有人在员工持股计划内的份额保持不变。持有人发生死亡情形的,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按原持有人份额享有,直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分配,员工持股计划实现的收益部分亦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按原持有人份额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4、其他未说明的情况由管理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21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程
序征求员工意见。
2、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设立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之协议书》。
3、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
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计划推出前征求员工意见的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4、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
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计划推出前征求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5、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文件。
6、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7、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
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股东大会的两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8、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9、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明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10、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在完成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
2个交易日内,以公告形式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
22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修订)
11、其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二)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
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持续聘用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三)关于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所获得的收益如何纳税按相关规定执行。持有人参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收益税收政策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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