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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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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shenfu 发表于 2023-8-24 00:00:00 浏览:  41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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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9证券简称:依米康公告编号:2023-044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黄建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7日,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黄建军先生计划自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即不超过1708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黄建军先生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建军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建军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内未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6835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6%,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170898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512694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全部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黄建军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黄建军先生于2023年4月26日向公司提出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1证券代码:300249证券简称:依米康公告编号:2023-044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黄建军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内未减持公司股份,且没有出现违反减持承诺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督
促黄建军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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