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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对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材料的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委员:唐睿明、王国峰、马金城
2023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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