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27|回复: 0

炬芯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复制链接]

炬芯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运之起始 发表于 2023-8-24 00:00:00 浏览:  42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炬芯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1号),公司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2.98元,共计募集资金131089.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9042.0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22046.91万元,已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1年11月2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
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60.3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9486.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124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并连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体育中心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金
鼎支行、招商银行珠海信息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炬芯”)、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名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444000091013000513090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珠海体育中心支行8110901013201323380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珠海体育中心支行8110901012901323565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珠海信息港支行65690079691072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353401040018783海金鼎支行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珠海信息港支行656900807310888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44400009101300065058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4353401040021399海金鼎支行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名: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435340104001878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开户名:合肥炬芯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账号:4435340104002139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变更为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营业部新设立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后新账户信息以后期登记为准,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注销,注销后公司及合肥炬芯与原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
2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原募集资金专户的本金及利息将转入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后公司及子公司合肥炬芯将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相应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拟新增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与公司现行已经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无重大差异。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3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美华汪伟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8-3 10:16 , Processed in 1.364169 second(s), 53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