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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6证券简称:长源电力公告编号:2023-084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前及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202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1〕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或本解释),要求企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
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二)变更的适用日期
执行日期:2023年1月1日。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对合并报表影响:
单位:元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153110888.70153235971.26125082.56
盈余公积233665645.52233794613.31128967.79
未分配利润3388241776.303388237891.07-3885.23
对母公司报表影响: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1289678.001289678.00
盈余公积233665645.52233794613.31128967.79
未分配利润1099980081.181101140791.391160710.21
对2023.6.30/2023年1-6月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受影响的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因合并母公司
所得税费用-110274.05-452326.0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递延所得税资产235356.611742004.08
16号》未分配利润-3885.231160710.21
盈余公积128967.79128967.79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涉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解释第16号》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作出的法定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解释
第16号》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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