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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桑达A: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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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桑达A: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广占云 发表于 2023-8-24 00:00:00 浏览:  48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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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资格。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
策、《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属实、完整,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
5、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此作出了承诺,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编制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该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编制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管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8、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方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9、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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