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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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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占云 发表于 2023-8-30 00:00:00 浏览:  58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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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Vibrant OakLimited(明毅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4号)文件核准,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443001.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25781396.73元。截至2019年12月18日止,本公司已收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2425781396.73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22886792.45元(不含增值税1373207.55元)及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23018.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02271585.4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61001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240227.16
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98777.84
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4643.97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6093.29
(三)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金额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2023年1月1日募集资金余额46093.29
减:2023年1-6月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9049.85
加:2023年1-6月利息收入282.03
2023年6月30日余额27325.47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二、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情况
2021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原有募投项目进度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将中粮*置地广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减至57792.27万元,杭州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减至66366.54万元,同意将其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18496.59万元投入4个新项目:重庆渝北大悦城项目、成都天府大悦城项目、深圳宝安大悦城项目、青岛即墨大悦春风里项目。
该议案已经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管理与使用、投资项目变更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1月13日,公司与下属公司浙江和润天成置业有限公司就“杭州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20年1月13日,公司与下属公司北京昆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中粮*置地广场项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21年7月22日,公司与下属公司中粮地产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就“深圳宝安大悦城项目”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2021年7月22日,公司与下属公司青岛智悦置地有限公司就“即墨大悦春风里项目”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21年7月22日,公司与下属公司成都天府辰悦置业有限公司就“成都天府大悦城项目”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21年7月22日,公司与下属公司重庆泽悦实业有限公司就“重庆渝北大悦城项目”
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款方式期末余额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0200003419200098751活期银行存款0.10
朝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创
8110801012501835614活期银行存款90.13
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41021700040083768活期银行存款23046.55
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3803024019200554021活期银行存款0.00
四方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22817101040028457活期银行存款0.42
成华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15365786910051活期银行存款4188.27
合计————27325.47
四、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4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2578.14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049.8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8496.59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7827.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8.85%是否已项目可截至期末投是否达变更项项目达到预定本报告期实行性是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本报告期投截至期末累计资进度到预计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目(含可使用状态日现的效益否发生投资总额(1)额(2)入金额投入金额(3)(%)(4)=效益部分变期重大变
(3)/(2)更)(8)化承诺投资项目
1.中粮*置地广场项目是91605.3657792.27263.2757976.28100.32注42018年8月1109.86不适用否
2.杭州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是148490.4466366.541271.5466817.03100.68注52018年8月1128.35不适用否
3.重庆渝北大悦城项目是0.0047000.005485.1243377.5992.292021年12月-5644.10不适用否
14.成都天府大悦城项目注6是0.0022000.000.0022028.08100.132023年12月-457.81不适用否
5.深圳宝安大悦城项目是0.0045496.5912001.6023620.7451.922024年12月0.00不适用否
6.青岛即墨大悦春风里项目是0.004000.0028.324007.97100.20注72022年7月-1118.26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40095.80242655.4019049.85217827.69————-4981.96————
合计——注1注2注3240095.80242655.4019049.85217827.69————-4981.96————
成都天府大悦城项目与深圳宝安大悦城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未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中粮*置地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广场项目、杭州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重庆渝北大悦城项目、青岛即墨大悦春风里项目开业后运营未满5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22020年1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XYZH/2020BJA140001 号《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财务顾问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司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90597.00万元进行了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1-6月,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范运作》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1:承诺投资项目合计金额240095.80万元,与募集资金总额242578.14万元差额部分2482.34万元为:*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62.30万元;*公司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净额5.96万元;*支付的承销费2426.00万元。
注2: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与变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差额为公司已支付财务顾问服务费、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23018.87元,不再用募集资金支付。
3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额部分为已支付的承销费2426.00万元。
注4:中粮-置地广场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184.01万元,系公司将募资金账户收到的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注5:杭州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450.49万元,系公司将募资金账户收到的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注6:成都天府大悦城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28.08万元,系公司将募资金账户收到的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注7:青岛即墨大悦春风里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7.97万元,系公司将募资金账户收到的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注8:预计效益为重组报告书及变更募集资金时披露的经济评价指标。
4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变更后的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本报告期实本报告期实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到预计际投入金额现的效益是否发
总额(1)(2)(3)=(2)/(1)期效益生重大变化
中粮*置地广场项目中粮*置地广场项目57792.27263.2757976.28100.322018年8月1109.86不适用否
杭州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杭州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66366.541271.5466817.03100.682018年8月1128.35不适用否
重庆渝北大悦城项目——47000.005485.1243377.5992.292021年12月-5644.10不适用否
成都天府大悦城项目——22000.000.0022028.08100.132023年12月-457.81不适用否
深圳宝安大悦城项目——45496.5912001.6023620.7451.922024年12月0.00不适用否
青岛即墨大悦春风里项目——4000.0028.324007.97100.202022年7月-1118.26不适用否
合计——242655.4019049.85217827.69————-4981.96————52021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原有募投项目进度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将中粮*置地广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减至57792.27万元,杭州大悦城-购物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减至66366.54万元,同意将其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18496.59万元投入4个新项目:重庆渝北大悦城项目、成都天府大悦城项目、深圳宝安大悦城项目、青岛即墨大悦春风里项目。该议案已经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成都天府大悦城项目与深圳宝安大悦城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未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中粮*置地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广场项目、杭州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重庆渝北大悦城项目、青岛即墨大悦春风里项目开业后运营未满5年。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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