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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
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与关联人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委员:
应文禄王翠敏王全胜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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