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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6证券简称:南大光电公告编号:2023-063
债券代码:123170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
象第三个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按其本次个人可解除限售额度的80%解限;
2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按其本次个人可解除限售额度
的0%解限,剩余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未
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7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名单属实,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7名激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61.36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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