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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资本: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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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资本: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张文 发表于 2023-8-31 00:00:00 浏览:  72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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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1证券简称:国投资本公告编号:2023-033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1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
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
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
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本次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须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该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该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的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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