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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2证券简称:佳电股份公告编号:2023-05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8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挂牌进展情况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全资三级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评估价格14535.5万元对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装备”)100%股权公开挂牌出售,并授权公司可以在不低于评估结果90%的范围内设定新的挂牌价格再次对吉林装备进行挂牌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全资三级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截至目前,底价挂牌未征集到受让方。
二、本次调整挂牌价格情况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首次信息公告时的挂牌价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转让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如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可以在不低于评估结果90%的范围内设定新的挂牌价再次进行公告。如新的挂牌价低于评估结果的90%,转让方应当重新获得产权转让批准机构批准后,再发布产权转让公告。”为有效实施标的资产转让,公司拟继续推进吉林装备100%股权出售,将挂牌价格调整至评估价的
80%即11628.4万元,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再次挂牌出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挂牌价格,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财务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待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但不会导致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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