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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553公司简称: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具体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1、特别表决权设置基本情况2020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关于修改后的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完成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设置。
2020年5月28日,公司在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设置特别表决权的《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实际控制人丁兆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普通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5倍。丁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
2、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期限
2020年5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设置特别表决权。特别表决权设立至今,公司运行正常,公司特别表决权设置将持续、长期运行。3、持有人资格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公司发展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符合上述要求。
4、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根据设置特别表决权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4066766股,其中80466766股为特别表决权股份,33600000股为普通股份,其余股东所持股
份均为普通股份。除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事项外,公司股东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五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一票。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丁兆及其实际控制的内江衡策、内江盛煜合计持有公司31.28%的股份和60.95%的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权数量表决权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股份类别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票)比例
特别表决权股份80466766.0019.00%435933830.0053.97%
1丁兆
普通股份33600000.007.93%33600000.004.51%
2内江衡策普通股份11038719.002.61%11038719.001.48%
3内江盛煜普通股份7359146.001.74%7359146.000.99%
4其他股东普通股份227535369.0053.71%227535369.0030.52%
5公众股东普通股份63600000.0015.01%63600000.008.53%
合计423600000.00100%745467064.00100%
5、持有人所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五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一票。仅当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均为一票: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大会对前述第二项作出决议时,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除外。
(二)特别表决权对股东大会议案的影响及对中小股东权益可能的影响
特别表决权机制下,实际控制人能够决定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对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能起到类似的决定性作用,限制了除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对发行人重大决策的影响。
在特殊情况下,实际控制人的利益可能与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
(三)防范特别表决权滥用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具体措施
1、中小股东具有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召集权和提案权《公司章程》赋予公司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的权利。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2、监事会监督特别表决权机制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将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就下列事项出具专项意见: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转换为普通股份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公司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特别表决权的其他规定的情况。
3、独立董事监督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公司设置了三名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特殊职权,并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时出具独立意见,上述工作机制有利于独立董事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公司股东大会任免、解聘独立董事时,特别表决权股份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份相同,有利于强化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4、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方案公司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坚持现金分红优先的基本原则。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针对特别表决权机制安排,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等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以及该等安排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汇宇制药 688553 不适用创板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证券事务代表表)姓名马莉娜朱一丹
电话0832-88080000832-8808000办公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
333号3幢333号3幢
电子信箱 ir@huiyupharma.com ir@huiyupharma.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4369591524.444276509801.892.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3688131771.973718074323.01-0.81东的净资产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450574708.72833253056.65-45.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68702320.33169702738.59
-59.52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29709897.45146436702.94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79.71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68556203.81143237855.60
-52.14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1.854.66减少2.81个百分点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0.160.40-60.06股)稀释每股收益(元/0.160.40-60.06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37.4120.49增加16.92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808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包含转融通借持股持有有限
持股出股份质押、标记或冻结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比例售条件的数量的限售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丁兆境内自然人26.931140667661140667660无0黄乾益境内自然人9.544042103400质押37320000
杨波境内自然人5.002119000000无0
王晓鹏境内自然人4.171764392000无0
上海爽飒企业境内非国有3.00126956290012695629管理咨询事务法人冻结所(有限合伙)
谭娟境内自然人2.881221500200无0
内江衡策企业境内非国有2.61110387191103871900管理咨询服务法人无
中心(有限合伙)
长兴茂达股权境内非国有2.4210234682000投资合伙企业法人无(有限合伙)
曹永明境内自然人2.00847200000无0
内江盛煜企业境内非国有1.747359146735914600管理服务中心法人无(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1、内江衡策、内江盛煜系实际控制人丁兆控制的企业;
动的说明2、王晓鹏、黄乾益系姨侄关系;
3、长兴茂达系曹永明夫妻控制的企业;
4、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有存在关联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不适用持股数量的说明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持股数量报告期表决权受序表决权股东名称特别表决权表决权数量内表决到限制的号普通股比例股份权增减情况
1丁兆336000008046676643593383058.48%00
2黄乾益404210340404210345.42%-2.430
3杨波211900000211900002.84%2.840
4王晓鹏176439200176439202.37%-0.640
5上海爽飒企业126956290126956291.70%-3.220
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
6谭娟122150020122150021.64%0.507内江衡策企业110387190110387191.48%00
管理咨询服务
中心(有限合伙)
8长兴茂达股权102346820102346821.37%00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曹永明8472000084720001.14%00
10内江盛煜企业7359146073591460.99%00
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合/17487013280466766577203962///计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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