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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85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2);
2、2023年8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关于提请增加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九洲集团提议将《关于调整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增加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宇翔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
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副董事长吴永平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3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 号马家龙创新大厦 B 栋公司
1701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1180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962%。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956%。
(三)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8780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06%。
(四)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780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腾讯会议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121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3%;
反对9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80%;弃权1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8%。
2、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121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3%;
反对10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薛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126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726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874%。
3.02选举杨宇翔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086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686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743%。
3.03选举李鸿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176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776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537%。
3.04选举肖建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326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926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524%。
4、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黄海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166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766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006%。
4.02选举赵广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166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766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006%。
4.03选举刘江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166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766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007%。
议案3、4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薛健先生、杨宇翔先生、李鸿斌先生、肖建波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海明先生、赵广宇先生、刘江平先生均获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7人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吴生保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叶丽珊女士、王本西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国诚律师、徐雅堃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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