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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8月21日止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11 号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目录页次
一、鉴证报告1-2
二、专项说明1-4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11号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截止日为2023年8月21日《关于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编
制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1页四、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报告使用限制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洪勇(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伟
中国·上海2023年8月25日鉴证报告第2页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8月21日止的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21年3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9号文《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1446011股,发行价格每股4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3999982.61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
2021年4月20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0070000.00元(含税)
后的募集资金为1483929982.61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立的
12790615581041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10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264150.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735831.6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23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5月1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5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精测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专项说明第1页2022年5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精立”)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21日,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
了保荐协议,聘请广发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的保荐协议,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承接。2022年6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精测、武汉精立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广发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情况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
112000074330
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Micro-LED 显示全制程检测设备
23647630250
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482044820
合计201296149400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补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7月19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专项说明第2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累计投资金项目节余资账户节余资投资项目名称总额额金金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
74330.0056939.4417390.5618304.99
产业化建设项目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2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56939.44
2 Micro-LED 显示全制程检测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9593.09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3813.00
合计110345.53
公司已将“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83049888.2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原因
(一)原因说明
“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25384.32平方米,分别为5栋科研用房、其他用房及地下部分,原计划用于半导
体检测设备、泛半导体工艺和检测设备的研发及生产,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上海市青浦区,该项目于2022年6月竣工并陆续投入使用。
项目建成后,公司根据市场最新情况变化及自身业务发展规划,调整业务布局,调整后上海精测聚焦于半导体量检测设备,不再进行泛半导体设备的研发生产,导致原计划用于开展泛半导体业务的楼栋发生闲置。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将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面积予以调整,原计划用于泛半导体业务的楼栋及其地下部分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内容,由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原募集资金投入,具体用途未来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进行规划、使用。
专项说明第3页(二)具体内容
1、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面积
3号楼(24798平方米)和5号楼(12063平方米)合计36861平方米区域及其
下地部分不再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内容,调整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建设开发。调整后,募投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剩余的实施面积亦能满足原项目研发办公、研发测试、生产及办公等实际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以自有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8月21日,上述调整区域(3号楼及5号楼及其地下部分,下同)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14798.7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其中调整区域已累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金金额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
7433056939.4414798.74
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上述调整区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以及本次调整前各年度所投入募集资金依
据当年度市场贷款利率所计算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日测算为准),公司将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上述置换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存储于公司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新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三、其他说明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专项说明第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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