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予以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售资产进展暨签订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与南昌兆投、顾伟先生签订《关于受让项下权利义务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与南昌兆投、顾伟先生签订《关于受让项下权利义务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
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出售资产进展暨签订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范鸣春傅冠强张增荣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九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