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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5证券简称:川能动力公告编号:2023-074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4号),公司向
1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693129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17534594.35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14024971.16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603509623.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4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7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6179.85万元,
其中:2023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2578.10万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
资金53601.7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4431.03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59.9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环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巴彦淖尔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彦淖尔川能”)、长垣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垣川能”)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开户行及财务顾问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签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开立了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023年6月30日余额备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川能动力有限公司成都新华51050187083600004443172043.42活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川能环保有限公司成都新华5105018708360000443229048168.41活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巴彦淖尔有限公司成都新华
川能510501870836000044313525.35活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长垣川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5105018708360000443315086542.92活期支行
合计44310280.10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6179.8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件《2023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2022年3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川能环保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611.91万元,其中,8596.84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0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
11-4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
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川能环保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号。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2023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使用额度不
4超过人民币2.8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号。2022年5月16日,川能环保、巴彦淖尔川能、长垣川能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50万元以内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有效期为1年。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已到期且未续签。
2023半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4431.03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5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6附件
2023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总额60350.962578.10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179.85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截至期末投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累项目达到预本报告是否达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报告期投资进度(%)
项目(含部计投入金额定可使用状期实现到预计是否发生重资金投向诺投资总额总额(1)入金额(3)=分变更)(2)态日期的效益效益大变化
(2)/(1)承诺投资项目巴彦淖尔生活垃圾焚
否25000.0025000.002578.1025016.88100.072022-12-216.48不适用否烧发电项目长垣生活垃圾焚烧热
否10000.0010000.000.005812.0158.122021-6168.79不适用否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
偿还银行贷款否25350.9625350.960.0025350.9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0350.9660350.962578.1056179.85---47.69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7合计--60350.9660350.962578.1056179.85-----47.6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不适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方式调整情况2022年3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川能环保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611.91万元,其中,8596.84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0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1-4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川能环保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号。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2023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情况8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号。2022年5月16日,川能环保、巴彦淖尔川能、长垣川现金管理情况
能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50万元以内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有效期为1年。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已到期且未续签。2023半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不适用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4431.03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7月4日,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行,银行账号:5105018708360004433)金额1508.65万元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被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冻结。
用途及去向
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已顺利投产,募集资金冻结未对公司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该诉讼事项进展,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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