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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国电南瑞证券代码:600406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年8月目录
一、声明..................................................3
二、基本假设................................................4
三、财务顾问意见..............................................5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5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原因、数量及价格.....................10
(三)结论性意见.............................................12
四、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13
2/14一、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国电南瑞提供,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
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国电南瑞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国电南瑞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3/14二、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4/14三、财务顾问意见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1)2018年12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
(2)2018年12月13日,公司公布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19年2月2日,公司公布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4)2019年2月13日,公司公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在公司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
10日。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监事会
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年2月20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公布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年2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9年3月6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990人,授予数量为38451000股。
(8)2019年10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5/14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预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4307股。同时因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回购价格由9.08元/股调整为8.71元/股。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经2019年11月8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1月10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9)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预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5331股。同时因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回购价格由8.71元/股调整为8.42元/股。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经2020年9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11月20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0)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1700股。2021年3月8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1)2021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97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25318股。
(12)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55657股。同时因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回购价格由8.42元/股调整为6.67元/股。
2021年11月5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6/14(13)2022年1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2949股。2022年3月10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4)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96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92011股。
(15)2022年7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81729股,其中2018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204447股。同时因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18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67元/股调整为5.21元/股。
2022年9月27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6)2023年1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46125股,其中2018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44720股,回购价格为5.21元/股。2023年3月3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7)2023年3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94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153531股。
(18)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7/14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70613股,其中2018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66053股。同时因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18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21元/股调整为4.02元/股。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1)2021年12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
(2)2021年12月18日,公司公布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1年12月18日,公司公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家电网公司批复的公告》。激励计划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批复。
(4)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布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在公司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
29日。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监事会
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月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公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2年1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1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1298人,授予数量为3361.43万股。
8/14(8)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3月23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
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1人,授予数量为6.08万股。
(10)2022年7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81729股,其中2018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204447股、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77282股。同时因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04元/股调整为17.19元/股。2022年9月27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1)2022年11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3年1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46125股,其中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201405股,回购价格为17.19元/股。2023年3月3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3)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70613股,其中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304560股,同时因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9/14金转增股本方案,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7.19元/股调整为
14.00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原因、数量及价格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2018年和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8人主动离职、3人调离公司、1人因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12人持有的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1)2019年,公司因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08元/股调整为8.71元/股,具体详见 2019 年 10 月 1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2020年,公司因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71元/股调整为8.42元/股,具体详见 2020 年 8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3)2021年,公司因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42元/股调整为6.6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详见2021年8月31日《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10/14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4)2022年,公司因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6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调整为5.21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1.04元/股调整为17.19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详见2022年7月23日《国电南瑞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5)2023年,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6694502993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和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述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则,本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02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6053股,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股份总数的
0.0994%,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008%;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4.0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2021年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第二条第二款等所规定的相关情形,回购价格将在此基础上加上银行同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息),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04560股,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股份总数的0.6189%,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038%。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2人,其中8人主动离职,3人调离公司、1人因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具体回购股数如下:(1)根据《2018年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二条第三款和《2021年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第二条第三
11/14款的规定,公司回购并注销主动离职4人持有的2018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66053股、主动离职4人持有的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11024股;(2)根
据《2021年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回购并注销调离对象3人持有的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32462股,按调离对象对应业绩考核年份的任职时限计算剩余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56610股。(3)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第二条第六款的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并注销因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人持有的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61074股,按岗位调动对象对应业绩考核年份的任职时限计算剩余2021年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40014股。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定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回
购注销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12/14四、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国电南瑞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国电南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国电南瑞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4、《国电南瑞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5、《国电南瑞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6、《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方攀峰
联系电话:021-52583107
传真:021-52588686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639号
邮编:20005213/1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方攀峰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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