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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5证券简称:蒙草生态公告编号:(2023)047号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产业园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后期合同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具体金额以实际建设为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合同金
额不一致的风险。
3、项目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而导致部分项目不能实施的风险;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存在建设内容变更的风险。
4、项目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
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近日,公司、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建通工程技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产业园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以下简称“合同”或
“本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25237099.28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企业名称:呼和浩特建通工程技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MA0QNALW9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伟杰
注册资本:5303.6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6日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沙尔沁工业
区开放大街以北、沙尔沁中路以西南楼1-2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检验检测服务;住
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智能农业管理;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业机械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
理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规划设计管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房屋拆迁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品牌管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2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1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100%5303.65
合计100%5303.65呼和浩特建通工程技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
开发区财政金融局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呼和浩特建通工程技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联合体成员介绍
企业名称: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401203730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良
注册资本:10475.71756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8月5日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21号4-1-401
经营范围: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园林测量施工;园
林绿化、建筑设计技术咨询;房屋租赁;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城乡规划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及评估;复印影音打印晒图(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经营);电脑雕刻业务;建筑模型制作;代理工程设计;会议服务;室内环境质量、建筑能效测评;生态环境检测;工程与技术产
品的研究与开发、咨询;智能化系统及集成平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检测和检验;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
3建筑结构质量安全的检测、检验、鉴定;建筑拆改、加固、鉴定及设计;建筑重大质量事故检验检测;工程验收及评估;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代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天津海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
企业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产业园区道路
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
2、工程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
3、资金来源:自筹100%。
4、工程内容及规模:绿化面积共计95公顷。
道路绿化提升:
(1)丁香大街(工农路至沙尔沁路东400米),长度4.5公里,工程范围为道路红线内慢行系统及道路红线外两侧各20米绿带,面积约22.86公顷,建设内容包括苗木迁移工程、现场土方平整、绿化工程、铺装工程、绿化给水工程等。
(2)如意大街(创新路至思源路),长度1.6公里,工程范围
为道路红线内慢行系统及道路红线外两侧各10米绿带,面积约
6.19公顷,建设内容包括现场土方平整、绿化工程、铺装工程、绿化给水工程等。
4(3)阳光大街(209国道至工农路),长度4.5公里,工程范围为道路红线内机非隔离带绿化、人行道以及道路红线外两侧各20米绿带,面积约17.62公顷,建设内容包括苗木迁移工程、现场土方平整、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工程、绿化给水工程等。
(4)开放大街(209国道至工农路),长度4.1公里,工程范
围为道路红线内中央隔离带以及道路红线外25米绿带及慢行系统,面积约23.62公顷,建设内容包括苗木迁移工程、现场土方平整、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工程、绿化给水工程等。
(5)209国道(丁香大街至昌盛大街),长度5.1公里,工程
范围为道路红线内中央隔离带绿化、机非隔离带绿化、人行道以及
道路红线外(路西侧)15米绿带,面积约11.6公顷,建设内容包括苗木迁移工程、现场土方平整、绿化工程、铺装工程、绿化给水工程等。
(6)创新中路(阳光大街至丁香大街),长度1.5公里,工程
范围为道路红线内中央隔离带绿化,面积约0.3公顷。
(7)思源路(阳光大街至如意大街),长度0.8公里,工程范
围为道路红线内慢行系统,面积约1.2公顷。
(8)如意大街(思源路至工农路),长度1.9公里,工程范围
为道路红线内慢行系统以及道路红线外绿带及标准厂房南侧停车场,面积5.84公顷,建设内容包括现场土方平整、绿化工程、铺装工程、绿化给水工程等。
道路节点景观提升:工程内容包括管委会新址南侧绿地、创新
中路与阳光大街交口节点、创新中路与如意大街交口节点、思源中
路与如意大街交口节点,四处道路节点景观提升,用地规模约6.44
5公顷,建设内容包括苗木迁移工程、现场土方平整、绿化工程、铺
装工程、景观小品工程、绿化给排水工程及景观照明工程。
(二)合同工期
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8月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
其中:绿化工程栽植完成2024年4月30日,新工养护一年,即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
后期养护一年,即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3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贰亿贰仟伍佰贰拾叁万柒仟零玖拾玖
元贰角捌分(¥225237099.28元)。
其中:
(1)施工费(含税):
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壹佰肆拾捌万捌仟零玖拾玖元贰角捌分,(¥:221488099.28元);
(2)设计费(含税):
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肆万玖仟元整(¥:3749000元);
(3)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柒仟伍佰元壹角壹分(¥:857500.11元);
6(4)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20000000元)。
(5)最终金额以双方确认一致的已结算审计价为准,发包方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款项。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1.EPC 工程总承包价=设计费+施工总承包工程费。本项目标的
设计费总价固定不变,无论工程有无变更,设计范围有无增减,设计费总价包干。
2.施工总承包工程费结算价=审定价*(1-施工总承包工程费的投标下浮率)。
3.施工总承包工程费的投标下浮率=1-施工总承包工程费中标价
/施工总承包工程费最高限价。
(五)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按照合同金额的10%办理履约保函担保,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工期。
(六)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大写: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
预付款支付期限:施工单位全部进场后30日内。
7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第一期进度审计金额内全额扣回。
(七)工程进度款
进度付款支付的约定:
(1)设计部分付款:图纸完成7日内支付设计费用的30%。施
工图审查合格7日内支付设计费用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剩余设计费用。
(2)施工部分付款:按月度对已完工程验工计价,计量计价原
则执行合同专用条件,具体每月已完工程验工计价以全过程咨询单位确认为准。
付款约定为:
*预付款:施工单位全部进场后30日内支付预付款1000万元,预付款金额包含在首次付款金额中。
*首次付款:2023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9日前支付至不
低于开累验工计价的30%。(其中包含预付款项)
*第二次付款:2024年8月10日至2025年8月9日前支付至
不低于开累验工计价的60%。
*第三次付款:2025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9日前且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一次性付清。
(3)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约定税率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合同最终价款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核减额超出10%的部分,对应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八)质量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8质量保证金金额的暂扣方式: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
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若无质量争议,经承包人申请,发包人同意后返还。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总金额为225237099.28元。其中:设计费3749000元,施工费221488099.28元;签约合同价为暂定总价,不作为最终结算价值以审计价作为最终结算价依据。本次项目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若后续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六、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本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环境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会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产业园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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