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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升药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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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升药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进斗金 发表于 2023-9-13 00:00:00 浏览:  63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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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5证券简称:赛升药业公告编号:2023-049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至2023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8号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名,代表股份总数
28386430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8.933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70588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52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12人,代表股份680541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41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67455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0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67454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00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84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7%;反对17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5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360%;反对17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利润分配政策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230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8%;反对633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118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068%;反对633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239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1%;反对624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11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446%;反对6243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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