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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5证券简称:皇台酒业公告编号:2023-036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2年度及2023年以
来关联交易审批决策及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自查和确认,因公司业务部门对认定规则理解不到位,未及时向公司披露相关关联方信息,公司就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补充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赵海峰先生、董事马江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补充确认审议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金额2258.21万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1、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向泸州市巴舟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基酒,涉及金额
1301.64万元。泸州市巴舟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酒由公司副总经理、总工
程师陈兵实际控制的泸州巴口香酒庄供应。
公司向陕西青山绿水酒业有限公司销售酒类产品,涉及金额350.69万元。
陕西青山绿水酒业有限公司由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长安盛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
1)公司采购基酒情况
单位:万元序实际发生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乙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备注号金额
1泸州市巴舟酒类
12022-004买卖合同销售有限责任公315318.42022.1.11
司泸州市巴舟泸州市巴舟酒类酒类销售有
22022-005买卖合同销售有限责任公198190.442022.1.11
司限责任公司泸州市巴舟酒类基酒由泸州
32022-016买卖合同销售有限责任公400399.282022.3.2
司巴口香酒庄泸州市巴舟酒类供应
42022-049买卖合同销售有限责任公400393.522022.4.7
司
2)公司销售酒类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序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乙方合同金额实际发生金额签订日期号陕西青山绿水
1 2022-JX032 经销合同 50 50.69 2022.5.17
酒业有限公司
HTXS-TG- 陕西青山绿水
2经销合同3003002022.11.1
22045酒业有限公司
2、2023年以来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向泸州市巴舟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基酒,涉及金额605.88万元。
泸州市巴舟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酒由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陈兵实际控制的泸州巴口香酒庄供应。
单位:万元序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乙方合同金额实际发生金额签订日期备注号泸州市巴舟泸州市巴酒类销售有舟酒类销限责任公司
12023-089买卖合同600605.882023.4.27
售有限责基酒由泸州任公司巴口香酒庄供应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泸州巴口香酒庄
1、基本情况
2企业名称:泸州巴口香酒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3MA62212Q9J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陈兵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4日
住所: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酒庄大道1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酒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度
总资产9014288.91
净资产4655677.52
营业收入14558382.30
净利润-1132984.07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泸州巴口香酒庄为公司高管陈兵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是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泸州巴口香酒庄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有一定履约能力。
(二)陕西青山绿水酒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青山绿水酒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B0JAHG7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白宏梁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7月31日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71号22层2202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食品
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度
总资产6025733.55
净资产5192514.78
营业收入639888.47
净利润192164.97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陕西青山绿水酒业有限公司由公司的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关
联方长安盛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之规定,是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陕西青山绿水酒业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实施背景及必要性
公司是主营酒类产品的企业,需经过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及成品销售等环节。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生产所需的基酒、销售酒类产品,相关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形成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行情均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过询价、比质、比价的过程,保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平等,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4或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258.21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均是基于双方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经营业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应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主要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经过了询价、比价的过程,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的合理安排,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商业交易行为。鉴于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
5则,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
4、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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