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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49505债券简称:21冀东01
债券代码:149636债券简称:21冀东0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2023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事项)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1一、受托管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债券名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称
(第一期)(第二期)债券简
21冀东0121冀东02
称核准文
件和核证监许可[2020]2804号,20亿准规模债券期
3+23+2
限发行规
10亿10亿
模债券利
3.67%3.57%
率起息日2021年6月11日2021年10月13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2年至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2年至2026年间每年的6月11日(如遇法2026年间每年的10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付息日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6月11日(如2022年至2024年每年10月13日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息)。计利息)。
2026年6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2026年10月1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到期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6月11日(如遇的兑付日为2024年10月13日(如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易日)。交易日)。
计息方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式年计息,不计复利。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还本付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息方式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发行方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及发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行对象况进行债券配售。况进行债券配售。
担保方无无式发行时
主体和 主体和债券信用级别均为 AAA 主体和债券信用级别均为 AAA债券信
2用级别
牵头主承销
商、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券受托管理人联席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承销方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式额包销的方式承销。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募集资
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补充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补充金用途流动资金。流动资金。
二、重大事项浙商证券作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1冀东01”,债券代码为“149505”)、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1冀东02”,债券代码为“149636”)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于2023年9月11日发布《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对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事项进行了说明。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衍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原任职人员李衍先生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衍先生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衍先生确认其与公司及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3李衍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
因工作调整,李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刘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宇,男,汉族,1982年7月出生,籍贯内蒙古赤峰,中共党员。2003年
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8月参加工作,经济师(金融),具有法律职业资
格、公司律师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从业资格,2005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12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发行人总经理的聘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人员变动事项不影响发行人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未对发行人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浙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4联系人:贾东霞
联系电话::010-65546328(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2023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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