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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6证券简称:吉贝尔公告编号:2023-039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耿仲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俞新君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耿仲毅先生、俞新君先生、杨国祥先生(独立董事)
3名委员组成,其中耿仲毅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谢竹云先生(独立董事)、杨国祥先生(独立董事)、何娣女士(独立董事)3名委员组成,其中谢竹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何娣女士(独立董事)、杨国祥先生(独立董事)、耿仲毅先生3名委员组成,其中何娣女士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杨国祥先生(独立董事)、谢竹云先生(独立
董事)、胡涛先生3名委员组成,其中杨国祥先生为主任委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选举王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四、聘任公司总经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耿仲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五、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俞新君先生、吴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六、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赵锁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七、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翟建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八、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成祥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一致。九、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翟建中成祥东联系地址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电话0511-88898101-80810511-88898101-8081
传真0511-888894880511-88889488
电子信箱 ir@jbepharm.com ir@jbepharm.com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耿仲毅
耿仲毅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耿仲毅先生曾先后任职于盐城市医药公司、镇江市医药工业研究所、镇江市第三制药厂、镇江长江卫生用品厂、镇江市第二
制药厂、镇江中天药业有限公司,任技术科长、厂长、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
2001年11月至2014年9月任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
耿仲毅先生亲自负责参与了公司多个新药项目的研发工作,申请了尼群洛尔片、抗抑郁药等相关的多项发明专利,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先后被评为镇江市科技协作先进个人、镇江市科技标兵、镇江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江苏省首
批“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江苏省科技企业家等称号,现还担任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常务理事、江苏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理事、镇江市药学会名誉理事长等职务。
耿仲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4894602股,通过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9008000股,通过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7200000股,通过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67354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耿仲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俞新君
俞新君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俞新君先生曾任职于江苏康缘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天药业有限公司,任化验员、车间副主任兼技术员、新药推广和销售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01年11月至2014年9月间任江苏
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俞新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俞新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5314股通过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904000股,通过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44480股,通过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00000股。俞新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胡涛
胡涛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3年至今任镇江衡源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9月任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胡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950000股,通过烜鼎飞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730000股。胡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杨国祥
杨国祥先生,195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研究员。
历任镇江师范专科学校教师、江苏冶金经济管理学校校长、江苏大学校长助理;
2002年12月至2011年3月,任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2011年3月至2018年3月,任镇江高等专科学校调研员;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杨国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谢竹云
谢竹云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1997年7月至今任江苏大学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副教授、Mpacc教育中心副主任;曾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泛沃新能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
兼任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交通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谢竹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何娣
何娣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曾任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外经系教师、江苏大学MBA教育中心副主任等职;2000年9月至今先后任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教师、江苏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曾任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苏春兰制冷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何娣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王正
王正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01年起在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任职,历任质保部化验员、中药提取车间助理、中药提取车间副主任、中药提取车间主任等职务;2014年9月至
2020年9月历任公司中药提取车间主任、公司生产部部长、职工监事。2020年9月
至今任公司生产部部长、监事会主席。
王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24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吴莹
吴莹女士,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曾任安徽泾县人民医院药剂师,镇江市第二制药厂技术主任、质监科科长、总工程师,镇江中天药业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等职;2001年11月至2014年9月任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
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质量负责人。
9、赵锁富赵锁富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17年6月前任职于上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10、翟建中
翟建中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镇江焦化厂、镇江焦化煤气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润高碳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科员、财务部经理、企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等;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任职于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翟建中先生已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与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11、成祥东
成祥东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恐龙园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投资管理部、证券法务部;2020年5月入职公司证券投资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部长。
成祥东先生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与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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