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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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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四博叶成老师 发表于 2023-9-20 00:00:00 浏览:  87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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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专业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制订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
制订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指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第1页共6页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关
键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党委副书记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本次股权激励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内部绩效数据统计归口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归口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本激励计划在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及个人绩效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及个人绩效考核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其中,2023年个人当年解除限售额度的计算方式如下: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授予总量×当年解除限售比例×公司绩效
系数×个人绩效系数。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选取成长性指标(含营业收入增长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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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及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作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其中,2023年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的公司绩效系数如下:
公司绩效系数=成长性指标得分×25%+EOE 指标得分×50%+营业利润占利润
总额比例指标得分×25%。
若考核指标目标达成,则该项指标得分为1,否则为0。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各年度解除限售安排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3.0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分位值;2021年 EOE 不低于 6.50%;
公司2021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不低于50.00%。
公司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4.0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分位值;2022年 EOE 不低于 6.55%;
公司2022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不低于50.00%。
1、成长性指标:
公司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00%,或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公司以
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司股东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00%,或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公司 2023年 EOE不低于 6.60%。
3、公司2023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不低于50.00%。
注:1、上述解除限售业绩考核中 EOE为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EBITDA/平均净资产,是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的综合性指标,其中 EBITDA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数据来源于 Wind呈现的 EBITDA值,平均净资产为期初与期末所有者权益算术平均值。
2、“同行业”指与公司同属证监会二级行业分类的所有 A股上市公司。
3、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同行业或对标企业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对营业收入和净
利润影响较大的资产出售或收购、重大资产重组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等情况,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4、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若发生公司所处证监会行业分类变化等特殊情况,则由公司董事
会决定同行业标准划分及对标企业。
5、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涉及到重大资产重组或相关重大举措对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带来影响,造成相关业绩指标不可比情况,则公司董事会有权对相应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还原或
第3页共6页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调整,并依据国资主管单位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程序。
(二)对标公司选取
根据公司市场状况及业务类型,本次对标企业筛选从证监会行业、Wind 行业分类下选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度较高且具有可比性的 A股、H股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样本。
公司共选出14家企业作为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的对标企业,具体如下表:
序号股票代码证券简称
1300162雷曼光电
2600363联创光电
3600203福日电子
4300078思创医惠
5002161远望谷
6600653申华控股
7 000025 特力 A
8 3836.HK 和谐汽车 HK
9600981汇鸿集团
10600787中储股份
11000096广聚能源
12000626远大控股
13600058五矿发展
14600755厦门国贸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各解除限售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确认公司绩效系数,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执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称职(含待改进/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两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绩效系数如下表所示:
第4页共6页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合格/称职(含待改进/基本称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不称职
职)
个人绩效系数10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含待改进/基本称职),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称职,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该部分股票由公司回购后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第六条考核程序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归口部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七条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激励对象每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第八条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
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公司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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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结束后,公司应保留绩效考核的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
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10年。
第九条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执行。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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