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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之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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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之审核意见

争强好胜 发表于 2023-9-22 00:00:00 浏览:  92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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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监事会审核意见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之审核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召开八届监事会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计划)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计划的情形,亦不存
在公司向本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3、本计划的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4、公司实施本计划,将有利于实现公司发展理念,同时有效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创业拼搏精神,通过赋予持有人权利义务,建立事业合伙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伙机制,将有效推动与促进公司“经理人”向“合伙人”身份的转变,凝聚一批具备共同价值观的时代奋斗者和事业带头人,弘扬企业家精神,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达成。
5、在本计划实施前,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相关审
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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