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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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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资深小散 发表于 2023-9-28 00:00:00 浏览:  61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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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1证券简称:高鸿股份公告编号:2023-093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7日(星期三)
14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09月27日(星期三)上午9:15至2023年09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9月27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5.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0人代表股份169018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975%。
6.出席现场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62815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6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
6202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7%。
7.公司董事长,部分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穆曼怡、闫凌燕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意见议案序同意反对弃权表决议案名称号占出席会议股东占出席会议股东占出席会议股东结果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有效表决权比例有效表决权比例有效表决权比例
1.00《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16691242198.7541%21057751.2459%00通过
(二)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序表决结议案名称占出席会议中占出席会议中占出席会议中号股份数量股份数量果
股份数量(股)小股东所持股小股东所持股小股东所持股
(股)(股)份的比例份的比例份的比例
1.00《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1597734088.3350%210577511.6450%00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穆曼怡、闫凌燕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与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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