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00186证券简称:莲花健康公告编号:2023—072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发表了明确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13、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不少于10天,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0日止。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55)。
4、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8)。
5、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及调整结果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故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5万份和限制性股票5万股。根据上述情况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75名调整为74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800万份调整为795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0万股调整为795万股。本次调
整后的激励对象仍属于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
2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
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75名调整为74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00万份调整为795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00万股调整为795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75名调整为74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00万份调整为795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0万股调整为795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事项。
七、备查文件
3(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4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