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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元圭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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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元圭科技有限公司)

新股淘沙 发表于 2023-9-28 00:00:00 浏览:  59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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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熙菱信息
股票代码:30058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元圭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园美路58号1幢2层203、204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9月26日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
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熙菱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1-
-2-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上市公司、熙菱信息指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元圭科技指上海元圭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之行为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本报告的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关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上海元圭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10-1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MA7B10TD6K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正
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园美路58号1幢2层203、204室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智能农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1-10-18至2041-10-17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姓名吴正国籍中国性别男职务执行董事长期居住地北京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4-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制定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在未来12个月内进行前述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元圭科技持有熙菱信息股份107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8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元圭科技持有熙菱信息股份957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交易价格(元交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期间
/股)(股)(%)
大宗交易2023年9月25日12.6412028000.6282
本次权益变动后元圭科技持股比例降至4.999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7-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熙菱信息股票的情况。
-8-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元圭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正
日期:2023年9月26日
-9-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资本市场部。
-10-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乌鲁木齐市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熙菱信息股票代码300588上海市闵行区园美路信息披露义务上海元圭科技有限公信息披露义务人
58号1幢2层203、人名称司注册地
204室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份数量变化
化□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实际控制人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可多选)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持股数量:10776000股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持股比例:5.6280%
-1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1202800股变动后数量:9573200股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6282%变动后比例:4.9998%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时间:2023年9月25日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方式:大宗交易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不适用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是□否■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12-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是□否■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不适用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元圭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正
日期: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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