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879|回复: 0

海螺新材: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复制链接]

海螺新材: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雨过天晴 发表于 2023-9-29 00:00:00 浏览:  87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0619证券简称:海螺新材公告编号:2023-69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回复及补充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现根据规定对修订后的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同时,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2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30 04:11 , Processed in 0.305506 second(s), 49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