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14|回复: 0

云南城投: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复制链接]

云南城投: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小燕 发表于 2023-10-10 00:00:00 浏览:  41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本次指派李艳莉律师、杨爽律师出席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已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下午14:00在昆明市西山区西园南
路34号融城优郡A4栋写字楼贵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与通知公告时间间隔15天以上,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也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孔薇然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本所律师审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64181413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41.364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59164313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41.0519%;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2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17100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0.312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2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130838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
2.3125%,其资格均合法有效。此外,贵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
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了《关于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结果以符合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票数同意通过了前述议案。
四、结论意见
根据以上事实和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25 20:13 , Processed in 0.348724 second(s), 47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