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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8证券简称:诚迈科技公告编号:2023-071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诚迈科技”)本次解除
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081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60%;
2、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0号)核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8163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00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新增的股份于2023年4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限售期等具体情
况如下:
序认购股数锁定期发行对象名称号(股)(月)
1张建飞1040816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571426序认购股数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号(股)(月)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
36122446
投资基金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02046
5王亮4081636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81636
7李春停4081636
8 UBS AG 136737 6
合计4081632-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引起总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亦不存在相应限售股同比例变化的情况。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081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6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8名,共涉及证券账户20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发行对象名所持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证券账户名称
号称总数(股)数量(股)
1张建飞张建飞10408161040816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证券股
24081640816
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高彩娥-财通基金天禧
32040820408
定增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财通基金管-财通基金财达定增1号单一资产6122561225
理有限公司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5公司-财通基金玉泉添鑫2号单一6122461224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陈灵霞-财通基金天禧
62040820408
定增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序发行对象名所持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证券账户名称
号称总数(股)数量(股)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187755187755
计划
财通基金-盈阳二十三号私募证券
8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2040820408
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久银鑫增17号私募证
9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君享尚鼎2204082040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信银行-财通基金全
102040820408
盈象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
11内需增长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204082204082
证券投资基金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瑞华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
12612244612244
精选9号私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246939246939
理计划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诺德基金浦江588号单一资产管122449122449
诺德基金管理计划
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诺德基金浦江688号单一资产管2040820408
理计划
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诺德基金浦江699号单一资产管2040820408
理计划
17王亮王亮408163408163
中信证券股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8163408163
份有限公司
19李春停李春停408163408163
20 UBS AG UBS AG 136737 136737序 发行对象名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证券账户名称
号称总数(股)数量(股)合计40816324081632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无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无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张建飞、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春停、UBS AG。
上述股东承诺:
“本单位/本人参加诚迈科技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型比例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数量(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
41013752.4980-4081632197430.0120
份
高管锁定股197430.01200197430.0120
首发后限售股40816322.4860-408163200.0000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型比例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数量(股)
(%)(%)
二、无限售条件股
16008233497.5020+408163216416396699.9880
份
三、股份总数164183709100.00000164183709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诚迈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诚迈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诚迈科技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因此,保荐机构对诚迈科技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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