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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2证券简称:润泽科技公告编号:2023-063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8月修订)》(简称“《1号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情况如下:
1、鉴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并将该名对象原拟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其他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4人调整为93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不变,仍为2260.0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仍为180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361.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1446.40万股。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1进行调整。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超男女士、实际控制人李
笠先生暨实际控制人周超男女士之子、实际控制人张娴女士暨实际控制人李笠先生的配偶。公司将该等人员纳入本激励计划的目的在于:
(1)实际控制人周超男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负责公司战略规划以
及经营管理,对公司未来战略方针的制定、经营决策的把控及重大经营事项的管理具有重大影响。
(2)实际控制人李笠先生暨实际控制人周超男女士之子,担任公司副董事
长、总经理一职,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重要工作,对公司经营计划、经营决策、管理架构和重大经营事项的管理产生显著积极的影响。
(3)实际控制人张娴女士暨实际控制人李笠先生的配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一职,负责公司投融资及采购业务,对公司投融资及采购业务经营计划、经营决策、管理架构和重大经营事项的管理产生显著积极的影响。
上述人员在公司经营管理中担任着重要职责,对公司未来战略方针的制定、经营决策的把控、重大经营事项的管理及重点业务拓展具有重大影响,他们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各自的岗位职责相适应。同时,他们参与本激励计划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参与计划的积极性,并能更好地激发员工的能动性和创造力,从而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将前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管理办法》《1号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激励对象获
授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10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9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80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1.60万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6.40万股。授予价格为
14.38元/股。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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