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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华药业: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医华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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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华药业: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医华增资的公告

沐晴 发表于 2023-10-26 00:00:00 浏览:  39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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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2证券简称:恩华药业编号:2023-039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医华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
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概述
(一)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控股子公司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医华”)的经营需要,增强其资金实力,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恩华药业”)拟以控股子公司北京医华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依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3000.00万元人民币对其进行增资并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北京医华的其他股东张凤兰、王秀
萍、连欣、李敏均声明放弃其就本次增资可享有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医华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5000.00万元,公司对北京医华的持股比例由51.00%增加至
80.40%,仍为北京医华的控股股东,北京医华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医华增资的议案》。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公司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5ALD1E
成立时间:2016-05-06法定代表人:孙家权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59号1幢4层4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广告发布;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增资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755.61644.61
负债总额4614.234889.89
净资产-3858.62-4245.29
项目----
营业收入583.681272.94
利润总额-378.33-527.65
净利润-378.33-527.65
3、交易标的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增资前后,北京医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增资前本次增资后
出资占比(%)出资占比(%)
1恩华药业1020.0051.004020.0080.40
2张凤兰440.0022.00440.008.80
3王秀萍240.0012.00240.004.80
4连欣240.0012.00240.004.80
5李敏60.003.0060.001.20
合计2000.00100.005000.00100.00
三、交易的定价依据
(一)资产评估情况
恩华药业聘请了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北京医华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
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11022号),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在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影响的前提下,北京医华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697.10万元。
(二)定价情况
交易各方基于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上述评估报告为定价基础,经与增资对象及其少数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按照每1.00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1.00元的价格增资北京医华,北京医华其他4个股东张凤兰、王秀萍、连欣、李敏均声明放弃其就本次增资可享有的优先认购权,上述增资价格系北京医华全体股东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北京医华的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需要,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融资能力、资本实力及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且增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医华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风险整体可控。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并强化执行、监督,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023年10月25日)。
2、《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天衡徐专字(2023)00284号)。
4、《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11022号)。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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