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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新增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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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新增承诺的公告

清风自来 发表于 2023-10-27 00:00:00 浏览:  68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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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3证券简称:广汇物流公告编号:2023-09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新增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该事项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并收到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1日公开披露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公告编号:2023-091)。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及公司对本次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事项新增承诺如下:
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出具《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积极维护公司市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近日出具《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广汇集团参与广汇物流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作为控股股东作出承诺:
(1)广汇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之前持有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广汇集团持有的广
1汇物流的股票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上述锁定承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的相关规定。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对广汇集
团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进行调整的,广汇集团同意按前述要求对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作出相应调整。
承诺二:广汇物流出具《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业务的承诺》
为聚焦核心资源于公司能源物流主业发展,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扩大主营业务规模,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作出承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序号项目名称(万元)(万元)
1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项目(含专线建设)154483.98105000.00
四川广元煤炭储备基地一期工程项目
2153276.6650000.00(含专线建设)
3补充流动性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332760.64180000.00
公司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性资金不用于房地产业务。
公司及控股股东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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