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注:加“删除线”表明该条款被删除“字体加粗”表示增加或修改该条款。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召第二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开两次,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
1第二十一条审计委员会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例会须于第二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应于
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须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会议召开前三天发出会议通知,但特别紧急情况下可不受上述通知全体委员,但特别紧急情况下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限制。经半数以时限限制。经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必须召开委员会会议。会议由主上委员提议,必须召开委员会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主持。
2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