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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电子:航天时代飞鹏公司评估报告(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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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电子:航天时代飞鹏公司评估报告(上网)

股无百日红 发表于 2023-10-28 00:00:00 浏览:  98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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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
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23)第1462号
(共1册,第1册)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PAN-CHINA ASSETS APPRAISAL CO .LTD
二○二三年十月十一日目录第1页
目录
声明....................................................2
评估报告摘要................................................3
评估报告正文................................................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5
二、评估目的...............................................13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3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5
五、评估基准日..............................................15
六、评估依据...............................................15
七、评估方法...............................................17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6
九、评估假设...............................................28
十、评估结论...............................................2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31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31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31
评估报告附件...............................................33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页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
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
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
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
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3页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摘要
天兴评报字(2023)第1462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控股转参股方案的批复》(天科资(2023)404号),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本项目是对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提供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三、评估范围: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及全部负债。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23年06月30日。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经收益法评估,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5710.60万元,较账面净资产50641.48万元,评估增值25069.12万元,增值率49.50%。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设定的评估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4页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23年06月30日起,至2024年06月29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5页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正文
天兴评报字(2023)第1462号
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执行评估业务,对其在2023年06月30日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人概况
企业名称: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鸿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东环路2号楼149室
法定代表人:陈建国
注册资本:47810.0149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BGGF6J
经营范围:无人机、无人机防御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产品设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检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飞机制造;销售无人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通
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租赁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设备、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6页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鹏公司)
注册地址: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金星路 18号 A7栋
法定代表人:刘泽峰
注册资本:19013.89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民用航空器维修;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
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天科资[2020]472号文件批准设立的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5日于江苏省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总部地址为江苏省昆山市,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金星路 18号 A7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83MA24MU6A6F。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出资4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40.00%;昆山飞鹏鸿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30.00%;古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10.00%;重庆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20.00%。首次出资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验字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7页
[2021]00036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21年6月1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古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7.00%
的股权计700.00万元转让给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后,公司股东及股权变更为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持股40.00%、昆山飞鹏鸿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00%、重庆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持
股20.00%、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00%、古玉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持股3.00%。
2022年2月7日,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跃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古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增
资6213.894万元。
2023年6月,增加注册资本280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19013.894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实收资本19013.894万元。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5698.4129.97%
2昆山飞鹏鸿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15.78%
3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15.0018.49%
4重庆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2000.0010.52%
5天津跃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715.489.02%
6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0.009.46%
7古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285.006.76%
合计19013.894100.00%
3.公司主要资产概况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包括:存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权、软件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
实物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存货
存货包括材料采购、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存货主要分布在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租用厂区内。
材料采购主要为已采购的在途物资,主要为无人机机身、250kg无人机智能连续空投装置等;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8页
原材料主要为各类生产环节所使用的零件和材料等,为企业日常运营所需的材料;
在产品主要为未完工的无人机在产品等;
产成品主要为运 5B运输无人机和地面站及综合保障系统,属于外购商品。
(2)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主要为各类生产、测试和科研设备等,主要设备购建于2021年至2023年,其中主要设备多为知名企业制造,质量及稳定性较好;公司对机器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较重视,定期进行大修,日常保养情况良好,易损件能够及时更换。设备整体使用状况正常。
纳入评估范围的电子设备主要为2021年至2023年内分期购置的电脑、服务
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主要用于经营办公,设备基本在正常使用。
(3)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商标
纳入评估范围的商标为 FLYINGPAN商标和图形、汉字商标等,注册号、申请号为53705025、53696333、53701579、53698601、53696294、53696339、53703359、
53697009等共30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于2021年-2023年注册、部分正处
于初审公告、申请受理中,具体详见评估明细表。
2)专利、软件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共111项(具体详见评估明细表),其中包括发明专利84项、实用新型12项、外观设计7项、软件著作权7项,均为企业自主研发,截止至评估基准日上述专利技术已费用化;账列非专利技术 1项,为基于运 5B 运输机无人化改造的货运无人机应用示范系统,系被评估单位通过股东增资方式获得。如下:
取得日期序专利号或申请
内容或名称使用状况类型/专利申号号请日
1一种基于固定翼无人机电子围栏的交通管制方法已授权发明202110656937.42021/6/11
2大型货运无人机连续空投重心调整方法已授权发明202110667068.52021/6/16
3货运无人机舵机快卸装置及方法已授权发明202110839836.02021/7/23
4一种发动机点火装置的点火频率采集方法已授权发明202111082852.92021/9/15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9页
5货运无人机货物舱内快速固定方法已授权发明202110838399.02021/7/23
6 复合翼无人机多旋翼与固定翼模式相互转换方法及装置 已授权 发明 202111012635.X 2021/8/31
7货运无人机舱内货物运输堆放方法已授权发明202110839837.52021/7/23
8一种大型货运无人机自动空投装置及控制方法已授权发明202111034269.82021/9/3
9六旋翼悬停抗风控制方法及装置已授权发明202110903083.52021/8/6
10一种货运无人机电池快速更换方法已授权发明202110961907.42021/8/20
11一种固定翼无人机的短距起降增升装置已授权实用新型202121150022.82021/5/26
12 一种弹射机构 已授权 实用新型 202121163724.X 2021/5/27
13货运无人机用舱内货物固定装置已授权实用新型202121163773.32021/5/27
14一种无人输送机用超视距语音通话机构已授权实用新型202121919339.32021/8/16
15货运无人机舱内货物运输装置已授权实用新型202121267890.42021/6/7
16货运无人机对开空投舱门装置已授权实用新型202121267659.52021/6/7
17货运无人机舵机安装口盖结构已授权实用新型202121319551.62021/6/11
18 一种连续空投装置 已授权 实用新型 202121333650.X 2021/6/16
19一种飞机连接装置和连接系统已授权实用新型202222031014.22022/8/3
20 一种飞机整体油箱口盖密封结构 已授权 实用新型 202222861329.X 2022/10/28
21一种货运无人机及货舱门阵风锁定装置已授权实用新型202223404094.82022/12/19
22 一种大型无人机机翼转运和吊挂工装 已授权 实用新型 202223024955.X 2022/11/14
23无人飞行器(复合翼)已授权外观设计202130791473.92021/11/25
24 无人飞行器(垂直起降复合翼) 已授权 外观设计 202230419323.X 2022/7/5
25无人飞行器(小型多旋翼)已授权外观设计202230419329.72022/7/5
26货运无人机(高原短距起降)已授权外观设计202230796362.12022/11/28
27无人运输机(大型双尾撑)已授权外观设计202230747758.72022/11/9
28一种弹射机构及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583307.92021/5/27
29一种货运无人机用舱内货物固定装置及固定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583855.12021/5/27
30一种货运无人机舱内货物运输装置及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630989.42021/6/7
31一种货运无人机对开空投舱门装置及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630974.82021/6/7
32一种智能库房管理系统实质审查发明202110655998.92021/6/11
33无人机智能化机场地面系统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30228.02021/8/13
34一种连续空投装置及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666133.22021/6/16
35 快速空投方法 实质审查 发明 202110838400.X 2021/7/23
36无人机弹射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838401.42021/7/23
37基于卫星导航定位的车载六旋翼无人机控制方法及装置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04418.52021/8/6
38基于机器视觉的车载多旋翼无人机车辆跟踪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04422.12021/8/6
39 大载荷机翼3D打印方法 实质审查 发明 202110977564.0 2021/8/24
40一种机翼单点失效结构健康检测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1082832.92021/9/15
41 一种采用3D打印的大载荷机翼 审查申述 发明 202110976161.4 2021/8/24
42一种后三点式无人运输机地面滑行纠偏控制方法及装置实质审查发明202111014397.62021/8/31
43一种大型货运无人机着陆轨迹控制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30521.72021/8/13
44一种大型货运无人机着陆构型设计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32532.92021/8/13
45一种四旋翼无人机机臂自主收放机构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57075.92021/8/19
46一种可自主收放机臂的四旋翼无人机及机臂收放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55879.52021/8/19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0页
47一种货运无人机电池快速更换装置及更换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63330.02021/8/20
48一种基于无人运输机的直流供电系统及流程实质审查发明202111050963.92021/9/8
49 一种基于无人机的语音电台通信实现方法和系统 实质审查 发明 202111052334.X 2021/9/8
50一种微网电源自动选择供电系统实质审查发明202111064191.42021/9/10
51 一种无人机纯数字仿真系统实现方法及装置 实质审查 发明 202110914856.X 2021/8/10
52基于复合冀无人机的快速着陆轨迹规划方法及装置实质审查发明202111012652.32021/8/31
53一种电气多余度电动舵机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91144.82021/8/26
54一种电气双余度舵机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89666.42021/8/26
55一种大型货运无人机供油系统及供油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38706.22021/8/16
56一种大型货运无人机物料顶出结构及物料投放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38680.12021/8/16
57一种混动式货运无人机及货物运输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38695.82021/8/16
58一种货运无人机货物存储导出结构及货物导出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39730.82021/8/16
59一种无人空投装置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39729.52021/8/16
60一种无人机纯数字仿真系统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14852.12021/8/10
61基于重心检测的货运旋翼无人机飞行姿态控制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1104956.22021/9/18
62一种双供电电动机机构的控制电路实质审查发明202111081366.22021/9/15
63 一种板载U盘的供电电路 实质审查 发明 202111062776.2 2021/9/10
64低干扰型货运无人机对开空投舱门开启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841057.42021/7/23
65一种大型无人运输机超视距语音对话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39746.92021/8/16
66无人机新型机场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32355.42021/8/13
67一种货运无人机定点抛投系统及货物定点抛投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110939741.62021/8/16
68一种飞行器电气控充排气操纵系统和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210872962.02022/7/21
69一种货运无人机翼身连接结构及连接方式已受理发明202211137568.92022/9/19
70一种货物装载装置、货运多旋翼无人机及运输系统实质审查发明202211200750.42022/9/29
71一种基于场景分析的无人机运输总体设计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211235347.52022/10/10
72一种用于运输的无人机数量的区域最优预测方法及系统实质审查发明202211234606.22022/10/10
73一种基于重要度和复杂度的无人机系统评价预测方法及系统已受理发明202211227704.32022/10/9
74一种便携式无人机地面站实质审查发明202211227914.22022/10/9
75一种无人自动机场、运输系统及方法已受理发明202211297247.52022/10/21
76一种变距螺旋桨气动设计方法、装置及系统已受理发明202211303074.32022/10/24
77一种无人机故障检测及冗余控制方法及系统已受理发明202211342467.52022/10/31
78一种飞机整体邮箱维护口盖密封设计实质审查发明202211336133.72022/10/28
79一种大型无人机机翼转运、翻转和吊挂工装及翻转方法已受理发明202211422182.22022/11/14
80一种小型物流无人机、货箱挂载机构、装卸系统和方法实质审查发明202211501471.12022/11/28
81 一种货运无人机及货舱门打开锁定装置 已受理 发明 202211638474.X 2022/12/20
82一种货运无人机及货舱门装置已受理发明202211633883.02022/12/29
83一种无人机及舵面拆装结构已受理发明202211607830.12022/12/14
84一种无人机及机翼后缘放电刷安装结构已受理发明202211607846.22022/12/14
85一种整体机臂结构及制造方法已受理发明202211625471.22022/12/16
86一种可扩展性气动刹车控制系统及其应用已受理发明202211685633.12022/12/27
87一种无人机滑行自动驶入驶出的控制方法已受理发明202211710433.72022/12/29
88一种无人机场面运行调度方法及应用已受理发明202211734356.92022/12/31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1页
89一种无人机空投系统及空投方法已受理发明202211736070.42022/12/31
90基于深度强化学习的多无人机扫描线搜索避障系统及方法已受理发明202310050319.42023/2/1
91一种多旋翼无人机飞行冲突快速检测方法、系统和设备已受理发明202310242876.62023/3/14
92基于合作目标的无人机精准引导降落方法及系统已受理发明202310381548.42023/4/11
93一种用于大型固定翼无人机航电系统的硬件在环测试系统已受理发明202310381546.52023/4/11
94一种襟翼操纵机构已受理发明202310375072.32023/4/10
95一种无人机应急定位方法已受理发明202310375996.32023/4/10
96一种无人机云台图像标定及处理方法已受理发明202310382714.22023/4/11
97一种航空多模通信一体机已受理发明202310536240.22023/5/12
98一种无人机编队信息传递方法、系统及电子设备已受理发明202310536236.62023/5/12
99 一种基于时间触发以太网络的总线架构系统及大型固定翼无人机 已受理 发明 202310536239.X 2023/5/12
100车载集成式系留无人机系统及其应用已受理发明202310719188.42023/6/16
101 无人机(FP2电动垂直起降复合翼) 已受理 外观设计 202330546056.7 2023/8/24
102箱式地面站包装箱已受理外观设计202330546049.72023/8/24
103 飞行控制应用软件V2.10.00 已注册 软件著作权 2021SR1186211 2021/8/11
104 基于六旋翼无人机平台的一站多机飞行控制系统V1.0 已注册 软件著作权 2023SR0350788 2023/3/16
105 融合一站多机控制策略与复杂未知环境的多无人机自主起降控制系统V1.0 已注册 软件著作权 2023SR0350791 2023/3/16
106 融合一站多机控制策略的无人机电子围栏控制系统V1.0 已注册 软件著作权 2023SR0350790 2023/3/16
107 无人机灭火控制软件V1.0 已注册 软件著作权 2023SR0097544 2023/1/17
108 无人机视频实时显示处理软件V1.0 已注册 软件著作权 2023SR0097543 2023/1/17
109 无人机遥控器数据实时处理与优化软件V1.0 已注册 软件著作权 2023SR0097545 2023/1/17
110一种无人机超视距数据链设备融合监控方法已受理发明202311252062.72023/9/26
111 基于运5B运输机无人化改造的货运无人机应用示范系统 非专利技术 2022/05
4.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
流动资产12065.9231613.0943970.54非流动资产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47.52902.73840.75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3179.142805.08
长期待摊费用308.89525.45642.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6901.8411058.92
资产总计13802.0144466.0560370.67
流动负债3010.164585.549362.53
非流动负债713.93504.83366.66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2页
负债总计3724.085090.379729.1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0077.9339375.6950641.47经营成果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历史数据项目
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
一、营业收入2303.534245.113176.36
减:营业成本919.182997.402394.44
营业税金及附加4.8511.864.46
销售费用242.91514.58590.70
管理费用868.192314.972048.93
研发费用179.781543.34893.02
财务费用-39.82-101.44-11.27
资产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51.1343.0833.4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1301.267.71
资产处置收益-1.19-
二、营业利润77.32-1776.22-2769.64
加:营业外收入0.612.994.32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77.93-1773.23-2765.32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77.93-1773.23-2765.32以上财务数据中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数据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4001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余年度的财务数据来自各年度审计报告。
(三)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及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用于本次评估目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本项目委托人为被评估单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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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目的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控股转参股方案的批复》(天科资(2023)404号),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本项目是对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提供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其中总资产账面价值60370.67万元,负债账面价值9729.19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50641.48万元。账面价值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4001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见下表:
资产评估申报汇总表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项目
A
1流动资产43970.54
2非流动资产16400.13
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4投资性房地产-
5固定资产840.75
6在建工程-
7无形资产2805.08
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9其他12754.30
10资产总计60370.67
11流动负债9362.53
12非流动负债366.66
13负债总计9729.19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4页
14净资产(所有者权益)50641.48
1、评估人员已对资产评估范围进行核实,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本次经济行
为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不重不漏。
2、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的情况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包括:存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等。
实物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存货
存货包括材料采购、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存货主要分布在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租用厂区内。
材料采购主要为已采购的在途物资,主要为各类一体机;
原材料主要为各类生产环节所使用的零件和材料等,为企业日常运营所需的材料;
在产品主要为未完工的军用无人机产品等;
产成品主要为运 5B运输无人机和地面站及综合保障系统,属于外购商品。
(2)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主要为各类生产、测试和科研设备等,主要设备购建于2021年至2023年,其中主要设备多为知名企业制造,质量及稳定性较好;公司对机器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较重视,定期进行大修,日常保养情况良好,易损件能够及时更换。设备整体使用状况正常。
纳入评估范围的电子设备主要为2021年至2023年内分期购置的电脑、服务
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主要用于经营办公,设备基本在正常使用。
(4)无形资产纳入评估范围的商标权30项,专利、软件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共111项(具体详见评估明细表),其中包括发明专利84项、实用新型12项、外观设计7项、软件著作权7项,均为企业自主研发,截止至评估基准日上述专利技术已费用化;
账列非专利技术 1项,为基于运 5B运输机无人化改造的货运无人机应用示范系统,系被评估单位通过股东增资方式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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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是2023年06月30日。
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人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
权属依据和评估取价依据为:
(一)经济行为依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控股转参股方案的批复》(天科资(2023)404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4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修正,主席令第4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8月2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6.《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2月
12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6页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01年12月31日,国办发[2001]102号);
8.《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9.《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10.《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11.《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号发布,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公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13.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2.《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
39号);
13.《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4.《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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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6.《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四)资产权属依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2.主要设备购置合同、发票,以及有关协议、合同等资料;
3.专利权证;
4.其他权属文件。
(五)评估取价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2.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银行存贷
款基准利率;
3.2023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4.企业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等资料;
5.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6.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7.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原始会计报表、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以及有关协
议、合同书、发票等财务资料;
8.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及价格信息资料,以及我
公司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取价参数资料等。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18页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可以提供、评估师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从收益法适用条件来看,由于企业具有独立的获利能力且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了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根据企业历史经营数据、内外部经营环境能够合理预计企业未来的盈利水平,并且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适用收益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由于被评估单位属非上市公司,且评估基准日附近中国相关行业规模相当企业的股权交易案例较少,所以相关可靠准确的可比交易案例很难取得,故本次评估不采用市场法。
因此,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三)具体评估方法介绍
一)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估值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估值对象价值的估值方法。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说明如下:
1.流动资产及负债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
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
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租赁负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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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通过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货币资金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参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根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3)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那些有确凿证据表明收不回相应货物,也不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益的预付账款,其评估值为零。
(4)存货
存货包括材料采购、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
材料采购和原材料:材料采购和原材料的评估采用市场法。正常使用的原材料按照现行市场价格并加上合理的运杂费及损耗后计算评估值。
在产品:在产品为未完工产品,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在产品评估明细表,通过询问在产品的核算流程,审查有关在产品的原始单据、记账凭证及明细账,对在产品的形成和转出业务进行抽查审核,对在产品的价值构成情况进行调查,对于可以确定在产品完工进度的在产品按完工进度法确认评估值。
在产品评估值=数量×产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税率)×净利润折减率)
×完工程度
产成品: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库存商品,其实质为机器设备,本次评估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资产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本次的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机器设备评估的重置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机器设备的更新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0页
或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机器设备评估价值的方法。设备的重置价值一般包括重新购置或建造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一切合理的直接
费用和间接费用,如设备的购置价、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本次评估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
(5)其他流动资产: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通过了解企业适用的税
种、税率、税额以及缴费的费率等核实企业的纳税申报表,通过查阅缴税凭单确认申报数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经核实,企业税款且金额与申报数相符。故以核实后账面值做为评估值。
(6)负债:各类负债在查阅核实的基础上,根据估值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对于负债中并非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按零值计算。
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1)设备类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二大类。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特点和收集资料的情况,对设备类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机器设备的评估
*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
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对于零星购置的小型设备,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对于一些运杂费和安装费包含在设备费中的,则直接用不含税购置价作为重置价值。
A. 设备购置价
对于仍在现行市场流通的设备,直接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设备的购置价格;对于已经淘汰、厂家不再生产、市场已不再流通的设备,则采用类似设备与委估设备比较,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分析确定购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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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运杂费
对于国产设备,运杂费是指厂家或经销商销售处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本次评估,考虑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设备重量及外形尺寸等因素,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
C. 设备基础费对于设备的基础费,根据设备的特点,参照《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如设备不需单独的基础或基础已在建设厂房时统一建设,在计算设备重置全价时不再考虑设备基础费用。
D. 安装调试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
对小型、无需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E. 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招投
标管理费、环境评价费等。
F. 资金成本
根据建设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按评估基准日适用的贷款利率,资金成本按建设期内均匀性投入计取。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其他费用)×贷款利率×建设工期×1/2。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 对大型、关键设备,采用勘察成新率和理论成新率按权重确定: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0.6+理论成新率×0.4
a) 勘察成新率
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企业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察情况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定勘察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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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理论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和已使用的年限确定。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的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已使用年限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设备,使用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B. 对于价值量低、结构轻巧、简单、使用情况正常的设备,主要根据使用时间,结合维修保养情况,以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电子设备的评估
*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多为企业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装调试,重置成本直接以市场采购价确定。
*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电子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值=电子设备重置全价×成新率
(2)其他无形资产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及非专技术等,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师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当要求委托人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与评估目的,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的分离或者合并,应当恰当进行无形资产组合的评估。由于这些无形资产渗透在各个产品之中,无法将其产生的效益一一区分,故评估人员将全部专利、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即对上述无形资产打包进行评估,统称技术类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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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的自研技术开发的历史成本资料无法明确计量,部分技术的功能、效用是减少生产环节消耗或节约时间,效用无法准确计量,因此不宜采用成本法。
由于市场法需要一个充分发育完善的资产市场,我国目前尚缺乏完善的无形资产交易市场体系,缺少参照物及必要数据,不宜采用市场法评估技术类资产的价值。
对于技术类资产评估根据其自身的技术成熟程度、适用性、转化为生产的现状
规模、具体附着产品、预期前景和销路等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是通过估算委估技术在企业未来收益的分成额并折成现值,从而确定其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n R
P =? i ×K
i=1 (1+ r)
i
式中:P—待估无形资产组的评估价值;
Ri—预测第 t 年无形资产组产品(服务)的收入;
K—待估无形资产组收入提成率;
n—被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期;
i—折现期;
r—折现率。
对于外购软件以评估基准日不含税价(扣除升级费用)作为评估值。
对于注册商标权以注册时发生的成本作为评估值。
(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装修费、物业费等费用。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的合同及付款凭证,企业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可使用期限、已使用年限和剩余使用年限进行均匀分摊,评估人员在核实了其发生金额及入账的摊销原值无误后,按照其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4)开发支出
开发支出主要为研发项目的研发成本,研发支出真实,支出合理,故本次以经核实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5)使用权资产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4页
使用权资产为租赁办公用房的租金,按剩余年限内尚可使用的权益确定评估值。
二)收益法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通过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的基本思路是以评估对象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基础估算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基准日的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来得到企业价值,并由企业价值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来得出股东全部权益资产价值。
1.评估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B-D公式一
C
B=P+ 1
C 2 E’+ + 公式二
上式中:
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企业价值;
D:付息债务评估价值;
P: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C 1:溢余资产评估价值;
C 2:非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E’: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其中,公式二中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P按如下公式求取:
n
? ( )?t ? R n +1 ( )?nP = ? Rt * 1 + r + * 1 + r
t =1 (r ? g ) 公式三
上式前半部分为明确预测期价值,后半部分为永续期价值(终值)公式三中: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5页
R t:明确预测期的第 t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
t:明确预测期期数 123,···,n;
r:折现率;
R n+1:永续期企业自由现金流;
g:永续期的增长率,本次评估 g=0;
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2.模型中关键参数的确定
(1)预期收益的确定本次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就是在支付了经营费用和所得税之后,向公司权利要求者支付现金之前的全部现金流。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税率 T)-资
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
(2)收益期的确定
本次收益法评估是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作出的,因此,确定收益期限为无限期,根据公司经营历史及行业发展趋势等资料,采用两阶段模型,即评估基准日后5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政策、市场等因素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
等进行合理预测,第6年以后各年与第5年持平。
(3)折现率的确定
确定折现率有多种方法和途径,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
(4)付息债务评估价值的确定
付息债务是包括企业的长短期借款,按其市场价值确定。
(5)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一般指超额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6页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对该类资产单独进行评估。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化要求,按照与委托人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业已实施了对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按被评估单位提交的资产清单,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查验、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财务分析和预测等其他有必要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详细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1.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从事
本资产评估项目。在接受委托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即与委托人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方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2.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设计
主要资产调查表等,对委托人参与资产评估配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填写资产评估清查表和各类调查表。
3.评估方案的设计
依据了解资产的特点,制定评估实施计划,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现场工作小组。
4.评估资料的准备
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市场交易价格信息、主要原料市场价格信息、评估对象产权证明文件等。
该阶段工作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7月15日。
(二)现场清查阶段
1.评估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
根据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和负债申报明细,评估人员针对实物资产和货币性债权和债务采用不同的核查方式进行查证,以确认资产和负债的真实准确。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7页
对货币资金,我们通过查阅日记账、审核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方式进行调查;
对债权和债务,评估人员采取核对总账、明细账、抽查合同凭证等方式确定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
对存货,评估人员会同企业有关人员对企业申报存货的数量及质量按照评估准则的要求进行了必要的清查,对存货的申报内容、生产时间、购入时间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核实。为了准确确定存货价值,评估人员会同企业存货管理人员对库存的存货进行了清查和盘点,并推算到基准日与账面值进行核对。
对固定资产的调查采用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调查重要设备等资产。
评估人员查阅了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从而确定资产的真实性。
对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人员查阅了商标和专利权证,形成其他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等,从而确定其他无形资产的真实性。
2.资产实际状态的调查
设备运行状态的调查采用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调查生产用机械设备。主要通过查阅设备的运行记录,在被评估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的配合下现场实地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等方式进行。在调查的基础上完善重要设备调查表。
3.实物资产价值构成及业务发展情况的调查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特点,调查其资产价值构成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重点核查固定资产账面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查阅了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设备采购合同等资料。
该阶段的工作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7月20日。
(三)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过程
评估人员在现场依据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的作价原则及估值模型,明确评估参数和价格标准后开始评定估算工作。
(四)评估汇总阶段
1.评估结果的确定
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人员在评估现场勘察的情况以及所
进行的必要的市场调查和测算,确定委托评估资产的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结果。
2.评估结果的分析和评估报告的撰写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8页按照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规范化要求编制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按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三级复核,经签字资产评估师最后复核无误后,由项目组完成并提交报告。
3.工作底稿的整理归档
上述三四两阶段工作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2023年10月11日。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
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
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
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二)收益法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9页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5.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
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时方向保持一致。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企业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继续保持目前的水平。
9.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本次评估假定永续期仍能按照该政策执行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10.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11.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0370.67万元,评估价值为72954.52万元,增值额为12583.85万元,增值率为20.84%;
负债账面价值为9729.19万元,评估价值为9729.19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0641.48万元,评估价值为63225.33万元,增值额为12583.85万元,增值率为24.85%。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流动资产43970.5445955.621985.084.51
2非流动资产16400.1326998.9010598.7764.63
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4投资性房地产---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30页
5固定资产840.75925.2784.5210.05
6在建工程---
7无形资产2805.0812800.079994.99356.32
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9其他12754.3013273.56519.264.07
10资产总计60370.6772954.5212583.8520.84
11流动负债9362.539362.53--
12非流动负债366.66366.66-
13负债总计9729.199729.19--
14净资产(所有者权益)50641.4863225.3312583.8524.85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收益法评估,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5710.60万元,较账面净资产50641.48万元,评估增值25069.12万元,增值率49.50%。
(三)评估结果的最终确定
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性,并且也无法涵盖诸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专利、商誉、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原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销售网络、潜在项目、企业资质、人力资源、雄厚的产品研发能力等,而该等资源对企业的贡献均体现在企业的净现金流中,所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好体现企业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我们认为资产的价值通常不是基于重新购建该等资产所花费的成本而是基于市场参与者对未来收益的预期。评估师经过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状况的调查及经营状况分析,被评估单位为轻资产企业,其主要收益由无形资产、客户资源等贡献,未来发展预期较好,截止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基础法结果无法完整体现被评估单位的价值,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企业的内含价值,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即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5710.60万元。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31页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对此应特别关注:
(一)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而不对其它用途负责。
(二)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
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在评估基准日后,至2024年06月29日止的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
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进行适当调整,而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四)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资产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做出判断。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除外;
(四)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有效,评估结
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评估基准日2023年06月30日至2024年06月29日止。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论作为价值的参考依据(还需结合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的调整)。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二○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飞鸿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飞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33页评估报告附件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五、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六、签字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七、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八、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九、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十、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十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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