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726|回复: 0

沈阳机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复制链接]

沈阳机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零零八 发表于 2023-11-4 00:00:00 浏览:  72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股票代码:0004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备查文件..............................................12
3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指《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沈机股份、上市公司指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建设银行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裁定持有公司股份1250378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6.06%。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以集中本次权益变动指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21800615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从125037895股变动为
103237280股,持股比例由6.06%变动为4.9999%。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铁军
成立日期1993-01-01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000817561582T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提供信用
证服务及担保;经办总行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售基金业务;办理外汇
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办理本外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办理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售汇;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经营范围券;办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和个人计账式黄金买卖业务;从事银
行卡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提
供财务顾问业务、保管箱业务,办理政策性房地产金融业务;由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1993-01-01至今
股东名称-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联系电话024-227877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情况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7.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5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请披露建设银行董事、监事、高管情况)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杨铁军行长男中国辽宁沈阳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于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21800615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为1930061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为25000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294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于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21800615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为1930061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为25000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建设银行持有上市公司沈机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250378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6%。本次权益变动后,建设银行持有上市公司沈机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03237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及表决权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8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9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10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负责人(签章):杨铁军
11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12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沈阳股票简称沈阳机床股票代码0004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沈阳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增加□减少√
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执行□(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25037895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6.06%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103237280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4.9999%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时间:2023年11月2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是√否□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是□否√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无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是□否□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1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是□否□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3年11月2日
2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6-20 04:30 , Processed in 0.185117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