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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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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股无百日红 发表于 2023-11-1 00:00:00 浏览:  41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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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9证券简称:中兵红箭公告编号:2023-80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5840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6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2006年3月10日,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3月23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
的3.2股对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总计支付
18570255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所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200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2006年3月24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实施。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各项承诺的履行进展,以及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对应承诺的完成情况。
限售股份承诺及追承诺及追加序号持有人名加承诺的承诺内容称履行情况
1.法定承诺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特别承诺
银河(长(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原
沙)高科技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已履行承实业有限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诺
公司(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同意对该部分深圳市百
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的部分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山创业投
该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资有限公
的非流通股股东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股份,或者取得代已履行承2司(原深圳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且须由公司向深圳证券交诺南山风险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在通过证券交易所挂投资基金
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前,还必须履行自改革方案实公司)
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法定承诺义务。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0584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0.0760%;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冻结/标持有限售股流通股数占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市流通股记的股份备注份数(股)公司总股本数(股)数量(股)
的比例(%)深圳市百山创业投资
18080418080410.0580无
有限公司银河(长沙)高科技实
22503592503590.0180无
业有限公司
合计105840010584000.0760
注:(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其他限制。
(2)限售股份不存在还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是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未处于质押冻
结状态;*2023年8月4日,深圳市百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偿还股权分置改革中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代为垫付
的对价股份及分配权益共计250359股,本次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250359股。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股份类型前本次通后变动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584000.0760-1058400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10584000.0760-10584000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0584000.0760-105840000
13915005139255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9.92401058400100
82982
139150051392558
1.人民币普通股99.92401058400100
8298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13915005139255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99.92401058400100
82982
13925581392558
三、股份总数100100
982982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
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本次解限前已解限本次解限前未解份情况股份情况限股份情况股份序限售股份持有占总股数量占总股本占总股本号人名称数量数量数量本比例变化比例(%)比例(%)
(股)(股)(股)(%)沿革
注*注*
注*深圳市百山创
8080
1业投资有限公5400000.3955000.0580注*
41
司银河(长沙)27616
276162503
2高科技实业有32620.22611.98310.0180注*
32659
限公司注*
28156276161058
合计20.62161.98310.0760
326326400
注*:股改实施日公司总股本为136538286股;
注*: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392558982股;
注*:为解决公司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问题,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百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偿还垫付对价250359股股份给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偿还垫付对价事宜已解决。偿还垫付对价后,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50359股限售股;
注*:为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执行对价后股份数量;
注*: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进行了两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了一次因业绩补偿形成的股份赠与,导致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代垫股份及孳息较股权分置改革时的代垫股份数发生变动。具体如下:
2006年3月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深圳市百山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股540000股,根据方案的规定,应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127734股,为了推动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代垫127734股,深圳市百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12266股。
2006年7月6日,公司实施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每10股向全体股东转增4股。转增后,深圳市百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由540000股变为756000股。其中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代垫股份由127734股变为178827股限售股,深圳市百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由412266股变为577173股限售股。
2015年7月1日,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
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深圳市百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股由756000股变为1058400股,其中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代垫股份由178827股变为
250359股限售股,深圳市百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由
577173股变为808041股限售股。
2016年5月6日,公司实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补偿股份赠与方案。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名发行对象就未完成承诺利润向其他股
东以股份赠与的方式进行补偿。向其他股东赠送流通股459017313股,获赠对象的获赠比例为:每10股赠送约0.8189股。其中深圳市百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获赠公司流通股
86671股,其中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代垫股份
获赠20501股流通股,深圳市百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获赠66170股流通股。
2.股改实施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披露《限售股份上市流该次解限涉及该次解限的股份该次解限股份占当序号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的股东数量总数量(股)时总股本的比例(%)
12007年3月29日16144293007.5485
22007年10月12日123086881.2078
32008年3月21日21911536010.0000
42009年3月25日2132662246.9401
52010年8月4日215120000.7910
62012年5月18日13252280817.0140
72014年12月10日913671590918.5248
82016年9月20日6873196678.4512
92018年1月30日615231596810.8529
102019年5月15日219924670414.3080
112020年2月24日124092338917.3008
122020年2月24日421792151815.6490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结论性核查意见:截至本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相关股东目前均已严格履行并正在执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将不影响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相关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
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股份均小于1%。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人核查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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