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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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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炒股心态 发表于 2023-10-31 00:00:00 浏览:  32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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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59证券简称:元琛科技公告编号:2023-041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短信、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辉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公司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05.20万股全部作废。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徐辉先生、梁燕女士、陈志先生、郑文贤女士、江平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
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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