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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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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争强好胜 发表于 2023-11-9 00:00:00 浏览:  46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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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8证券简称:五洲交通公告编号:2023-04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0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层公司28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470925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2.260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大会主持等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15:00开始;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2809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周异助董事长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并主持
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许国平副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
6470925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260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6229143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日)公司总股份1238195275股的50.30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持有(代表)股份24178142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日)公司总股份1238195275股的1.9527%。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1人,周异助董事长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本次大会,特此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470925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新增注册短期融资券额度5亿元。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470925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1关于拟注册5亿元24178142100.000000.000000.0000
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续聘容诚会计24178142100.000000.000000.0000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刘卓昀、吴楠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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