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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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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夜尽天明 发表于 2023-11-11 00:00:00 浏览:  67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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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证券简称:赫美集团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于近日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暨完
成股份划转,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阿里资产·司法网站上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3年9月7日10时至2023年9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2023年10月
10日10时至2023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
开拍卖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1259.70万股和3918.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5178.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占其本次拍卖前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44.70%。
(1)本次司法拍卖情况是否为控股是否为占其所占公司股东名股东或第一本次涉及股限售股持股份总股本起始日到期日拍卖人原因
称大股东及其份数量(股)及限售比例比例一致行动人类型
2023年2023年北京市
汉桥机
否1259700010.87%0.96%否9月7日9月8日第三中涉诉器厂
10时10时级人民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3年2023年法院
3918500033.83%2.99%否10月1010月11日10时日10时
合计-5178200044.70%3.95%-----
(2)累计被司法处置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汉桥机器厂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处置情况如下:
累计被司法处置占其所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数量(股)份比例比例
汉桥机器厂640560004.89%19604400075.37%14.95%
注:上述累计被司法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拍卖、司法划转、司法强制执行之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卖出等;“累计被司法处置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其原始持股数量260100000股为基准计算,“累计被司法处置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现股本1311254521股为基准计算。
关于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处置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
27日、2021年5月15日及2023年5月5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暨完成过户的公告》(2021-03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及《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股东股份因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暨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1589.70万股和3918.50万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后,已分别于2023年9月22日、2023年11月8日完成司法划转。划转后,汉桥机器厂持有公司6405.6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的4.89%,因此截至本公告日,汉桥机器厂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1)被动减持暨权益变动情况被动减持被动减持被动减持均价被动减持数量被动减持金额被动减股东名称
方式时间(元/股)(股)(元)持比例
汉桥机器司法拍卖2023-09-224.8012597000605202300.96%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厂2023-11-084.35391850001704873202.99%
合计--4.46517820002310075503.95%
(2)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被动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
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汉桥机器厂无限售条件股份1158380008.83%640560004.89%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上述股份变动系被动减持,汉桥机器厂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股份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于2010年2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前汉桥机器厂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截至本公告日,汉桥机器厂没有尚在履行中关于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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