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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奥传感2023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07证券简称:苏奥传感公告编号:2023-053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0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通过在公司内部张贴形式公示了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2022年10月3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苏奥传感2023年公告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2年12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128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1月0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本次调整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首次及预留)为3.13元/股。
(一)调整事由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总股本791528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于
2023年6月27日完成权益分派。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自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二)调整结果苏奥传感2023年公告
调整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P=P0-V=3.13-0.12=3.01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调整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原3.13元/股调整为3.01元/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内容和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苏奥传感2023年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授予部分预留暨作废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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