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材料,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现就此发表如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事项,符合公司与相关方约定,且以审计报告为依据,是合理可行的,未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利、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1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事前认可意见[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刘长青李琼卢北京年月日
2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