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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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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彼岸花开 发表于 2023-11-17 00:00:00 浏览:  66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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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规定,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表等相关资料,未发现该等人
员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或存在
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个人品德良好,该等人员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吴雷鸣先生、刘柏嵩先生、薛海静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
闻力生
2023年11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志小袁峰
2023年11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
饶艳超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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