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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23】3402号
关于对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对外投资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问询函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6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以认购取得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Cayman)Limited(以下简称索尔思光电)股份为最终目的,拟向索尔思光电的控股孙公司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尔思成都)分两期支付5000万美元作为财务资助;公司与相关方签署《收购索尔思光电控股权之框架协议》,筹划购买索尔思光电不低于51%的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注到,公司两名董事对上述事项均投反对票。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1.关于业务发展规划和相关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公告显示,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将涉足光通信行业。请公司:(1)结合光通信相关领域业务开展模式、经营效益、竞争格局,以及公司目前业务人员配置情况、资源和技术积累、账面资金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具有跨界整合相关资产、运营相关业务的专业能力,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2)结合控股股东质押情况、近期减持情况及
后续安排,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炒概念、蹭热点的动机和情形。
2.关于财务资助。公告显示,公司拟向索尔思成都分两期支付5000万美元作为财务资助,并与相关主体签订《可转债投资协
1议》,后续按照索尔思光电投资前6.2亿美元的估值转为索尔思光电的股权。请公司结合向索尔思成都提供财务资助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的期限、利率、违约责任、风险防范措施等,说明本次财务资助是否公允,是否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以及风险防范措施是否能充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和全体股东利益,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关于董事反对意见。根据公司公告,董事鲜燚先生和杨东平
先生就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和《关于签署的议案》投反对票,理由系相关事项为重大的潜在现金投资,但审阅议案时间有限。请公司:(1)结合本次董事会召开的具体流程,说明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召开前五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为董事预留审阅议案时间是否充
分;(2)补充披露与相关董事进一步沟通的情况。
4.关于内幕信息管理。公司披露公告前三十个交易日涨幅偏
离值累计达81.79%,披露前三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涨幅触及异常波动。请公司:(1)补充披露筹划重大事项的具体过程,明确本次交易的具体筹划过程、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参与知悉的相关人员;
(2)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内幕信息管理情况,自查并核实控
股股东及实控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手方及
其他相关方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近期股票交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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