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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金信诺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500万股,发行价格为6.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32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25.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1284.15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85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
42784.15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
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03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84.15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1序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号(调整后)
1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31893.9522300.00
2高性能特种电缆及组件生产项目10519.498000.00
3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11033.717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13984.15
合计71447.1551284.15
(二)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7360.75万元,投资进度为33.85%。其中,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
案研发项目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0.69万元,投资进度为3.01%。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必要性以及计划公司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旨在提升公司卫星通信和
电磁兼容等领域的技术水平,保持技术研发优势。因卫星互联网行业发展进程不及预期,公司未能按原计划进行投入,导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受到影响。结合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现状和投资进度等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拟调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将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延期12个月,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原计划预计完成日期调整后项目预计完成日期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研发项目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实施进度,将该项目延期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
发项目的推进进度,是结合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及该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投资进度等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信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见孝杨滔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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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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