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一、《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丰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安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柴斌锋、李彬、张学斌
2023年12月11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